昨天,尼日利亚三大石油营销商(AYM Shafa Limited、AA Rano Limited 和 Matrix Petroleum Services Limited)向阿布贾联邦高等法院提出请求,希望阻止丹格特石油炼制和石化公司他们口中所谓的垄断经济能源部门的阴谋。
作为被告的营销商说:如果尼日利亚将所有能源资源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停止进口石油产品,允许丹格特炼油厂成为尼日利亚唯一的石油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那么尼日利亚的石油产品价格将持续上涨,将无法获得能源安全。
前段时间,丹格特炼油厂请求法院判 NMDPRA(尼日利亚中下游石油监管局)1000 亿奈拉的赔偿金,理由是 NNPCL(尼日利亚国家石油有限公司)和其他被告继续向尼日利亚进口石油产品发放进口许可证,尽管丹格特炼油厂生产的 AGO 和 Jet - A1 超过了尼日利亚目前石油产品的日消耗量。
丹格特公司的诉讼旨在取消这些营销商获得的向该国进口精炼石油产品的许可证。在这场诉讼中,尼日利亚中下游石油监管局(NMDPRA)和尼日利亚国家石油有限公司(NNPC)也是被告。
丹格特公司称,NMDPRA 向被告颁发石油产品进口许可证,违反了《石油工业法》。丹格特炼油厂在自身运营中未记录任何短缺的情况下,向其他主要石油营销商发放将精炼石油产品运入该国的许可证是否合适。
因此,请求法院判给 NMDPRA 1000 亿奈拉的赔偿金,因为据称 NNPCL 和其他被告继续向尼日利亚进口石油产品(如汽车燃气油、AGO 和喷气燃料(航空涡轮燃料))发放进口许可证。
这几个公司在诉讼案中提交的答复中表明了立场,以质疑丹格特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合法性。具体而言,丹格特炼油厂除其他事项外,还申请了一项禁令,禁止其他公司进口许可证。法院还请求尼日利亚中下游石油监管局封锁所有用于储存进口到尼日利亚的精炼石油产品的油库、仓储设施、仓库和站点。
三家石油营销商在 2024 年 11 月 5 日的诉讼答复中告诉法庭:他们完全有资格并有权获得许可证,根据《石油影响法案》将石油产品进口到该国。
在没有证据表明丹格特炼油厂供应了足够的石油产品供尼日利亚人日常使用情况下,原告就获得了司法认可,成为尼日利亚精炼石油产品的唯一供应商,这对尼日利亚能源行业来说是灾难的根源。
如果丹格特炼油厂在法律保护下行驶垄断权,会扼杀石油产品竞争性定价,恶化尼日利亚困境中的经济,给人民带来困难,甚至导致政体灾难。
一旦生产链出现故障或无法生产,尼日利亚将陷入能源危机,因为尼日利亚没有足够的能源储备来维持至少 30 天的能源需求,而这需要尼日利亚订购、支付、运输和将精炼产品进口到尼日利亚的储罐中。
如果丹格特炼油厂成为垄断者,那么尼日利亚和尼日利亚人民将只能听命于丹格特炼油厂,因为尼日利亚的石油产品供应和购买成本都取决于丹格特炼油厂。
所以请教法庭考虑,阻止丹格特垄断尼日利亚能源市场。若允许丹格特炼油厂接管石油行业,将会给尼日利亚带来不可能承担的厄运。
NMDPRA 辩称: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符合《2021 年石油工业法》、《2018 年联邦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尽管表示准备撤回诉讼,但法官 Inyang Ekwo 此前已将此案延期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便双方寻求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