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截稿提醒与评审安排(二号通知)|公告

学术   2024-10-18 18:05   北京  

第十九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拟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举行,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主办,并邀请《中国法律评论》、《行政法学研究》与《人大法律评论》等单位进行学术支持。现面向海内外公法学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截稿日期为10月20日,热忱欢迎各位博士生同学惠赐稿件。

一、 征文主题与征文要求

参见(一号通知)(附链接,文章末尾“阅读原文”)


二、评审安排

(一)分组评审

待征稿截止后,将根据是否符合论坛主题要求进行论文初筛,初筛后将按照“宪法”“行政法”两个大方向进行划分,并尽量平衡具体研究领域与来稿高校等因素,将稿件划分为14个小组,邀请理事单位为主的相关公法学者对文章进行一轮初审。由两位专家评阅同一组文章,每位专家均不知悉其同组另一位专家打分情况,原则上每位专家回避本校稿件。

第一轮审稿完成后,按每组平均分取前两名的文章进入第二轮,并视每组具体人数与文章质量差异动态调整个别名额。第二轮评审将邀请三位国内知名法学期刊公法编辑再次匿名评阅,筛选出14篇报告论文,其余论文为三等奖获得者。

(二)审稿标准

19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专家评审表

评审文章(请先填写文章编号及题目):

评议项目

评价要素

分数

评分

选题意义

1.1选题目的与意义:论文选题是否立足于公法学领域的理论问题;论文研究、对策和建议是否对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

20


逻辑论证

2.1内容组织:论文的研究性综述或实践性工作综述是否达到专业要求;主题和内容框架是否明确。

2.2论证结构: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结构的严谨性,论证的严密性、逻辑性是否符合要求。

30


创新性

3.1文章结论的创新性:文章是否提出了与学界现有观点不同且论证合理的观点。

3.2论证方法、视角的创新性:文章是否运用了不同的论证资源对既有的学术观点进行补强。

3.3参考文献的创新性:文章是否搜集到了学界暂未关注到的且具有公法学学术研究意义的域内外文献。

30


学术规范

 

4.1行文规范: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注释、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是否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4.2引用规范: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是否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20


总分

请在最后一栏填写总分(所评文章中尽量不要出现相同分数。为区分出论文质量高低,可以出现小数点评价)


综合评价意见

(请指出论文的亮点和不足)

    

  (三)现场报告与评议

    报告论文作者有义务出席论坛进行学术报告,未出席者视为放弃进一步评优资格。我们将邀请相应领域公法学者与博士生对文章进行点评,并现场根据文章质量进行匿名投票,评选一、二等奖。原则上设置3篇一等奖与11篇二等奖。其中,博士生点评人以投稿博士生为主,由公法学者对博士生点评人提交的评语质量及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考量与打分,并选出三名最佳评议人。


三、其他重要安排

1、论坛时间: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


2、论坛地点:中国·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承担报告人和点评人差旅费(仅限国内京外学子,飞机仅限不超过1000元的经济舱,火车仅限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和食宿费。


4、本次会议将为获奖人与最佳评议人发放奖金与奖状。其中,三等奖500元,二等奖1000元,一等奖2000元,最佳评议人1000元。


      5、三轮评审所涉稿件意见,我们将完整反馈给投稿者。


     6、如有其他建议或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会务组联系人。

    刘子恒

(liu_ziheng@ruc.edu.cn; 13787277245)
    张旭

(Zhangxu9789@163.com; 15532473072)
    吴雅雯

(2023100540@ruc.edu.cn;13959203055)


第十九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24年10月17日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研院”,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跳转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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