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的本质与人性

文摘   2025-01-20 20:00   山东  
第一部分  人是什么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人是什么的问题就进行过探讨。远古传说中的炎帝、黄帝时代,就有人试图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列子·黄帝》中写道:“有七尺之骸,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趋者,谓之人。”这时,人们只能从身高、手足分工、头发牙齿和行走姿势等外在特点上说明人,是十分幼稚的。春秋战国时代,对“人是什么”的认识发生了飞跃的发展。这一时期主要是围绕着人性善或人性恶展开的。

在西方,从3000多年前古希腊德尔斐神庙门前出现“人啊!认识你自己”的铭文以来,无数哲人开始了对人的奥秘的探索。最早力图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是苏格拉底,他把人定义为:人是一个对理性问题能给予理性回答的存在物,或者说,人是理性动物。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把人描述为“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当反对者拿来一只拔掉羽毛的公鸡时,柏拉图哑口无言。柏拉图把人性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智慧的理性;一类是勇敢的意志;一类是低俗的性欲。具有智慧的理性统治着勇敢的意志和低俗的性欲,因此,与此相适应,在国家里也有三个等级,即统治阶级、武士阶级和劳动阶级,“他们应各安本分,各守天职,以使国家和谐一致”。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士多德再进一步说,人是“政治动物”。然而,他们用的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仍然把人和动物看作一类,不能把人和动物真正区别开来。古希腊还有个著名的神话,叫“司芬克斯之谜”,说有一种动物,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这是什么?是人。这个谜语说明人是动物,并且是一种很特殊的动物,反映了人的一定特点。

在西方宗教那里,神性完全代替了人性。基督教教义奠基人奥古斯丁、政治家阿奎那、基督教经典《圣经》都认为人没有自身的本质,人的本质来源于上帝的本质,人是上帝意志的产物。也就是说,人之所以和其他动物相区别,只是人出于上帝的特殊创造,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并赐给人不朽的灵魂,才使人与动物相区别。

文艺复兴运动以后,随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人们对自身的认识也有了很大发展。哥白尼的“日心说”推翻了宗教“地心说”的长期统治,从而震撼了“上帝造人说”,开始把人从宗教的禁锢中解放出来,用人本身赖以生存的环境来解释人的本质和人性。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高举“人性、人道”的旗帜,反对神性和神道的统治。这样,使人从神秘的天国的云雾中回到了世俗人间,人成了社会生活的中心,因而也成为思想家不能回避的理论文化。在旧唯物主义那里,自然法学派从“自然状态”处罚对人的本质进行了研究。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人人相互残杀的战争状态,提出了“人对人是狼”这个臭名昭著的论断。洛克和卢梭把“自然状态”描写成人人平等相亲相爱的升平境况。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对人的本质研究达到了以往哲学的高峰。黑格尔从人是“绝对精神”的外化这种唯心主义前提出发,认为“人之异于动物就因为他有思维”,“人作为精神是一种自由的本质”。他是把“自由”作为人的本质,这对资产阶级为争取自由而斗争是有利的。费尔巴哈恢复了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至高本质是人自身”,他从人自身寻找人的本质,比起黑格尔来是一种进步,但是他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他不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人去考察,仅仅把人作为自然的人去考察;第二,他不是具体地、历史地去考察人的本质,二十孤立地、抽象地去考察人的本质,陷入了抽象人性轮。

到了近代,各种学科分门别类的建立起来了,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不同的学科又有不同的解释和定义。从生物学角度,可以说人是会说话,能思维,会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哲学家们说人是主体,是万事万物的主宰,人以外的一切都为人所认识、所改造、所利用。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甚至说“人对人是狼”。

中外思想家以及神话、宗教等,尽管对人是什么有过这样或那样的解释,但由于他们各自的局限性,毕竟不能科学地、确切地说明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只有马克思主义对此作了科学的回答。


第二部分  人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讲的社会关系是广义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血缘关系等等,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结成的各种关系,主要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政治关系是人们在政治活动中结成的各种关系,在阶级社会中,集中表现为阶级关系,即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法律关系是人们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道德关系又叫伦理关系,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由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规定的非强制性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血缘关系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各种亲人、亲戚关系。除此之外,还有文化关系、宗教关系、人际关系等。所有这些关系的总和,就是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又不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具有合理的结构。首先,经济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其他各种关系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依赖于这个基础。因此,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其他各种关系都居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其次,人的社会关系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序结构。一方面,生产关系影响和制约着其他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也有一定的反作用,对生产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以起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各种社会关系之间也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独立的、纯粹的社会关系是不存在的。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决定了人与社会密不可分。一方面,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人创造的、承担的,都是人的关系,都是人的本质的反映。另一方面,一切人又都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关系,脱离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就失去了人的本质,将不称其为人。人的一生是在社会关系中完成的,人是社会关系这个大舞台上的演员,没有这个大舞台,任何人都不能演绎自己的人生。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的基础,无产阶级的人生观要求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集体主义原则,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奉献等等结论,都是在正确认识了人的本质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或者说是人的本质所决定的。

 “人对人是狼”的命题是资产阶级早期思想家霍布斯提出来的,属于“性恶论”的范畴。他认为人生来就存在着追逐各种名利的欲望,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必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竞争、争夺,甚至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霍布斯的观点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为促进竞争和资产阶级的个性解放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他仅仅看到了人的自然欲望的一面,完全看不到人的社会属性,理论上是荒谬的,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

还有一种观点:“人的本质是自私的”,这也是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同样属于“性恶论”的范畴。这也是仅仅看到了人的自然欲望的一面,把人仅仅当作“自然的人”,要吃、要喝、要穿、要住,有许多自然需要,这当然是为自己的,是自私的。但人之所以成为人,不仅是因为人有自然欲望,根本是因为人具有社会关系。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都是社会这个大网上的一个点、一个结。这个点与其他点、这个结与其他结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和处理各种各样的关系。在处理各种关系时还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必须考虑到其他点、其他结,顾及到别人。因此,人的本质是道德的,不是排他的,自私的。


第三部分  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结构作为一种组织方式和联系网络,主要是建立人与人的关系,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社会结构的根本内容。人与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统一体。人与社会的关系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任何社会都是人的社会,没有人就没有社会。首先,从人类社会的产生看,正是由于猿变成了人,猿群才变为人类社会,没有猿到人的转变,就不可能又从猿群到人类社会的转变。其次,从社会的构成看,任何社会都是由人构成的,都是人的社会,没有人,要么就是自然,要么就是动物,就跟本不可能有社会。再次,从社会的发展来看,个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个人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发展。因此,马克思指出:“人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第二、任何人都是社会中的人,离开了社会就是没有人的存在,或者说,离开了社会任何人都不能生存,都不成其为人。1920年,在印度加尔各答的群狼中发现了两个狼孩,一个取名叫“卡玛拉”,一个取名叫“阿玛拉”。由于这两个小女孩从小生活在狼群中,与人世隔绝,虽然有人的模样,但已经没有人性。她们用四肢走路,不吃素食,用牙撕肉,怕水、怕光、怕火,白天睡觉,夜晚潜行,不会说话,和狼一样嚎叫。尽管人们费劲了心机想让她们恢复人性,但没有结果。这足以证明,离开了人类社会,就不可能有人的思想、人的感情,人的行为,人的习性,已经不成其为人了。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社会就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人与社会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是,人与社会同时又是矛盾的。社会一旦形成,就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规律。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一方面,个人对社会具有能动性,对社会的发展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另一方面,个人对社会又具有依赖性,受到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习俗等多方面的制约。当个人的行为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时,才能行的通,才会有价值,并对社会的发展起一定积极作用;个人的行为如果与社会的规律不一致,就会处处碰壁,并对社会的发展起消极作用。个人与社会这种既相统一又相矛盾的辩证运动,既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又推动着个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辩证关系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的理论基础。我们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集体主义的原则,主张个人理想服从于社会理想、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利益,主张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奉献,所有这些结论,都是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基本理论推倒出来的。因此,我们要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必须首先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第四部分  人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评价某个人时,会因为他的某些行为失当而说他缺乏人性、没有人性,甚至说他丧失人性、灭绝人性。这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说这个人的言行违背了人们共同遵守的最基本的习性,不把自己当人看待,抛弃了自己的人性,把自己摆到野兽那里去了。如有的罪犯采取及其凶残的手段犯罪,有极个别人在性关系上的乱伦,有的人搞封建迷信吃人心,喝人血等等,都是丧失了人性,剩下的只有兽性,所以人们骂他们“畜生”、“禽兽”。另一方面,是说他对待别人的态度违背了人类待人的常规,不把别人当人看待,把别人仅仅当作动物任意宰割。如奴隶主对待奴隶,殖民主义者惨无人道的掠夺,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日本帝国主义的“三光”政策以及多次制造的大屠杀等等,都是对人性的迫害、践踏、灭绝。英国殖民主义者向中国大肆倾销鸦片,也是灭绝人性的行为。把自己不当人与把别人不当人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不把自己当人的人不可能把别人当人,把别人不当人实际上也是把自己不当人。

从以上可以看出,人性是与兽性相对立的概念。所谓人性,就是人类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特有属性和一般特点。首先,人性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与一般动物相比较而显示出来的特性。人既是动物,又不是一般动物,而是通过长期进化、进步而形成的独一无二的高级动物、特殊动物。在人身上,既有一般动物所共有的属性,如食欲、性欲、生存欲等等,又有人类所独有的特殊属性,如人有道德性,这种特有属性就是就是人性。其次,人性又是人类所共有的、一般的特性,是无论哪个历史时期、哪个民族、哪个阶级的人所共有的特性。如对善与美、正义、崇高、正直、勇敢的向往和追求等,这是人类所共有的。

人性问题,是伦理学不能回避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中外的许多思想家、特别是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人性问题进行过广泛深入的探讨。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由于革命年代和历史条件的不同,特别是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在人性问题上出现了不少误区。

其一,一讲人性就认为是“资产阶级人性论”。资产阶级承认人的共性,不承认人的个性、即阶级性,而“左”的思潮是只承认人的阶级性,不承认人的共性,用阶级性代替人性。这都是割裂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确实,在阶级社会里,一切人的人性中都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但这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除了阶级性以外就没有共同人性。如果不承认共同人性,那么阶级的烙印打在什么地方呢?“皮之不存,毛之焉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不讲人性,仅仅是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人性受到阶级性的制约,主要表现为阶级性,但决不是用人的阶级性代替人性。即使是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性不可能完全代表人性,除了人的阶级性,应当承认有共同人性,如“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恭敬之心”等,这是无论哪个阶级、哪个时代的人所共有的。

其二,一讲人性就认为是“抽象人性论”。确实,在马克思主义以前,一些思想家,由于他们从历史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出发,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人性看作一种超越历史发展、脱离人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因此陷入一种非科学的抽象。但是,如果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历史发展上看,从人所处的历史关系中来分析人性,即从经济、政治的制约中,从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的要求中,从不同生活环境众人的需要、欲望和感情中来研究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人的共同本性,这不但不是抽象地研究人性,而且正是历史地、具体地、科学地研究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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