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推广力度
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规定
55.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分别是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5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57.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8.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59.对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的要求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应当达到一级甲等。
60.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1.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三个月及以上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62.残障人士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63.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3年版纲要同时停止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库也同步更替,开始使用依照新版纲要编制的试卷进行测试。
64.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测试用朗读作品由60篇减少到50篇,内容上更注重时代性、文化性、世界性。
65.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测试用话题由30个增至50个,主题上更注重熟悉性、普适性、开放性、时代性、简约性。
66.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是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67.参加测试的人员通过官方平台在线报名。测试站点暂时无法提供网上报名服务的,报名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测试站点现场报名。
68.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69.视障、听障人员参加测试的,按照专门办法组织实施。
70.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71.测试考场设有候测室和测试室。
72.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73.测试成绩在一级乙等及以下的,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
74.测试成绩达到一级甲等的,由省级测试机构复审后提交国家测试机构认定。
75.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76.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可顺延一级乙等认定时间15个工作日。
77.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测试成绩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参加测试的站点提出复核申请。
78.纸质证书更补时效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79.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80.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来源 | 达旗第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