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和平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推出新举措率先推出“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

政务   2024-11-28 17:43   天津  

2024年8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部署,全力助推市、区两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快落实信用业务指导前移,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推出“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同步在食品安全执法领域推出“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即在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过程中,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当事人及时下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书》《行政修复流程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有效提升政府部门信用服务供给水平,着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在过往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中,由于经营主体获取信用修复信息途径有限、信用修复平台较为分散等原因,信用修复不及时可能对经营主体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前移”机制,主动提示和服务有主观信用修复意愿的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有力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燃眉之急”。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落实跟踪问效。区市场监管局专门制发通知,组织全局各相关执法办案部门全面推行“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同时配套下发《关于<信用修复提示书>编号规则的通知》,指导规范信用修复文书编号管理,指导办案部门建立健全“告知工作台账”,做好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依法依规保护食品经营主体知情权,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二是整合平台资源、畅通修复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向存量行政处罚案件经营主体告知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完善,在树牢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意识的基础上,有力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从“企业自发申请”向“主动告知协助”转变。三是提升行政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充分利用信用修复平台申请办理信用修复,高效落实“信用修复一件事”,以更加便利的服务降低行政相对人修复成本。


 推出“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以来,和平区共向辖区88户受到处罚的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了“四书同达”机制,并实际完成了1 户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下一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推出“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前置信用修复助企纾困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服务企业、护航发展的能力,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持续“添秤”。


来源:食安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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