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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颈机能不全(cervical incompetence,CIC),又称子宫颈内口闭锁不全、子宫颈口松弛症、子宫颈功能不全,是指在没有宫缩的情况下,子宫颈由于解剖或功能缺陷而无法维持妊娠最终导致流产或早产。
CIC的诊断尚无统一标准,主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超声检查及专科检查,在排除其他因素导致的晚期流产和早产后做出诊断。
《子宫颈机能不全临床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
按手术时机不同可分为孕前环扎和孕后环扎;按紧急程度不同可分为择期环扎和紧急环扎。
推荐意见:
子宫颈机能不全的诊断标准可归纳为:
(1)≥3次的无产兆出现无痛性晚期流产或极早产史(Ⅰ级)。
(2)≤2 次的无产兆出现无痛性晚期流产或极早产史,伴下列条件之一(ⅡA级):
· 妊娠期24周前阴道超声测量子宫颈长度≤ 25mm,伴进行性子宫颈扩张,子宫颈管缩短;
· 或非妊娠期时,阴道超声测量子宫颈长度≤25mm;
· 或非妊娠期时,8号子宫颈扩张棒无阻力通过子宫颈内口。
临床上常见的病因及高危因素如下。
1、先天性因素:先天性因素有子宫颈缺如、子宫颈发育不良、部分子宫发育畸形、结缔组织病(如:Ehlers-Danlos 综合征)等,可能造成子宫颈组织结构缺陷或功能障碍,导致患者子宫颈承重能力降低,发生CIC。
2、后天性因素:后天性因素主要包括:妇科手术机械性创伤(如:子宫颈管内纵隔切开术、子宫颈锥切术,子宫颈切除术或广泛切除术及反复机械性扩张子宫颈等)、引产及急产导致的子宫颈裂伤等因素造成子宫颈内口组织结构薄弱或缺失,最终发生子宫颈病理性扩张和松弛。
《妇产科学,第九版》
宫颈环扎术分类:
① 以病史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又称预防性宫颈环扎术。
② 以体格检查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又称紧急宫颈环扎术;
③ 以超声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又称应急性宫颈环扎术。
《妇产科学,第十版》
第十版教材中删除了应急性宫颈环扎术这句话。
宫颈环扎术:包括经阴道宫颈环扎术和经腹宫颈环扎术。
1) 经阴道宫颈环扎术:
又可分为:
① 以病史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是指有3 次及以上的妊娠中期自然流产史或自发性早产史,或有1 次及以上的妊娠中期无痛性宫颈扩张史,一般建议于妊娠12~ 14 周手术,又称预防性宫颈环扎术;
② 以超声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是指有妊娠中期自然流产史或自发性早产史,本次妊娠24 周前宫颈长度≤25mm,可行以超声为指征的环扎术;
③ 以体格检查为指征的宫颈环扎术,是指在妊娠中期排除临产及胎盘早剥的前提下,体格检查发现宫口已扩张甚至羊膜囊已脱出宫颈外口,除外感染、宫缩及其他禁忌证后进行的环扎术,又称紧急宫颈环扎术。
宫颈环扎术后,一般建议妊娠36~38 周拆除宫颈环扎线,若发生难免流产或者临产,应立即拆除。
2) 经腹宫颈环术:
又可分为开腹和腹腔镜宫颈环扎术,主要适用于明确诊断宫颈机能不全且既往经阴道环扎失败者,或因宫颈切除术史等解剖因素无法实施经阴道宫颈环扎者。
对于宫颈机能不全的诊断应该放宽而不是较真,对有指征的患者尽早采取措施,使尽量避免晚期流产和早产带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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