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小课堂丨依法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企业   2025-01-10 19:30   北京  

 01
严惩为黑社会组织“输血续命”的洗钱犯罪


2005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刘某甲按照刘某乙和刘某丙(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的指示,将自己的银行帐户提供给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并帮助刘某乙提现、转账。经审计,刘某甲账户资金流入9000余万元,资金流出9000余万元。刘某甲还为刘某乙和刘某丙顶名购买房产、车辆;虚构与二人之间的交易,将部分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下。2021年1月,刘某甲明知刘某丙被抓获前交给其的现金、账本等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所得及收益,仍安排他人将账本及200余万元等款物转移。法院以洗钱罪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试图为受贿赃款披上合法外衣构成“自洗钱”犯罪,以受贿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


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纪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房屋等,价值616万余元。后纪某将收受贿赂款中的194万元分别用于投资项目、购买房产、出借和家庭消费。法院以受贿罪和洗钱罪对纪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3
被友情绑架,帮助他人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收益转移,构成洗钱犯罪


2019年间,被告人时某明知资金系其朋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仍提供其本人和家人的银行账户帮助接收犯罪资金,后又通过大额取现、投资理财、购买保险、顶名购买房屋等方式帮助转移资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时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
通过他人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害人又害己,均构成洗钱犯罪


2021年7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在贩卖毒品过程中,为掩饰、隐瞒毒品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将其女友赵某的微信收款码用于收取毒资共计5万余元。赵某在已知个人账户资金系陈某贩卖毒品所得后,仍将钱款转移。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对陈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洗钱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5
通过买卖方式协助转换走私犯罪所得,为蝇头小利触犯法律构成洗钱罪


2022年5月,被告人李某收购包某、陈某等人从境外走私的煤炭3000余吨。期间,为伪造煤炭来源,李某联系他人以某公司名义走账、开具发票,并将购入的走私煤炭与从国内采购的煤炭掺配后销售。煤炭货款又通过某公司多次流转,最终汇入走私犯罪分子实际控制的账户,李某在此过程中获取“好处费”13万余元。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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