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文摘   2024-07-22 16:12   江苏  


心情,属人的一种精神状态,因时、因地、因事而变化。


今年春节期间,全家驱车去无锡,到鼋头渚,进园门票居然每人105元,其中含登船游览太湖(很多年前好像这是可选项而非必选项),心里登时有种被“强制消费”的感觉。


然而,待登船后发现,大群的红嘴鸥等水鸟在头顶飞翔,蔚为壮观,于是,举起相机大拍一通,心情陡然大好。


显然,这是所发生的事,因意想不到的结果所导致的心情变化


还遇一事,也与心情有关。


不久,接到两个违章罚单,共罚款400,上网一查,居然一个下午闯了两个红灯。


然而,细看拍摄的照片,尽管车都越过了停车线,但并未移动。显然,这样的情况并不属于“违反停止信号通行的”(俗称“闯红灯”),应该属于“停止信号后停在线外或路口的”,二者情节不同,处罚标准也不一样。


经网上申诉,改了一个,维持一个。对此处理结果不解,于是继续电话申诉,被告知,一个因第二、三张照片比较车未动,故改;一个因第三张照片与第二张比较位置有移动,故不改。


不禁哑然,你拍的是连续照片,第四张和第三张比较是否也有移动?如没有移动,还可以认定“行”而非“停”吗?真正闯红灯的照片可是张张位置不一样的吧?


在经历几十年“抠法条”生涯的我辈面前,这样的解释未免技术含量低了点,当年咱玩的文字游戏可是逻辑周密的多哦。


窃以为,发生此类状况基本与执法者个体的心情有关。


不管怎么说,对行政处罚提出异议,多少有种挑战权威的意味。在当下强调“依法办事”的大环境下,执法的个体嘴上不好说什么,但心情受点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乎,在具体案件上搞平衡也就顺理成章了。


试想,逮你两个,心情好,“饶”你一个,已经够意思了,另一个再让你逃掉,权威何在?!


也许,经过诉讼之类的途径“讨要说法”,结果可能让执法机关整体的“权威”受点影响,但对具体执法个体的“权威”不会有丁点影响,毕竟,我们历来对“好心办错事”还是相当宽容的。


既然如此,有必要较真吗?


较真,无论大小事,无论什么结果都可能影响人的心情。更可怕的,较真的成本可能是人所不可承受之重,《我不是潘金莲》所讲的故事就蛮像那么回事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但凡钱能解决的事就不算事,不过,心情的好和差可不是钱能解决的,所以,不要因为钱的事坏了好心情!


(原文发表于2017年2月13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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