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历史的记录,记录工作过程,记录履职行为,记录事件发展,记录前因后果,记录岁月变迁。
人,是档案的基础,有人方有档案,有人档案才更有价值。档案,记录的不仅是曾经的历史事件,更是鲜活的人生。
档案利用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关于人的档案利用,如何找到他(她)的档案,是档案保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
建立档案目录,人名很重要,有了人名能实现检索,有了人名能减小筛选范围,有了人名能很快找到需要的档案。
《档案著录规则》将著录项目分为标识、背景、内容与结构、查阅与利用控制、相关档案材料、附注、著录控制7个大项,35个小项。其中,“内容与机构”大项包括范围和提要、人名、稿本、文种、附件、载体形态、文件大小、文件格式、生成方式、整理情况、保管期限、销毁情况12个小项。
“人名”项纳入“内容与机构”大项,“人名”属于选著项,著录层级属于案卷级和文件级。
·什么是人名?
人名就是人的名字,是每个人的代号。人名是为了区分人类个体,给每个个体的一个特定的名称符号。
01
哪些人名需要著录?
1.人事录用、转正、聘任、任命、任职、职务变迁;
2.调资、定级;
3.人事考核、职称评审;
4.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
5.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
6.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团员名册、工会名册;
7.表彰奖励、处分惩罚;
8.各种专业档案涉及的人物主体。
02
人名的著录有哪些要求?
1.著录时应单独建立“人名”项,检索时可以单独检索“人名”,也可模糊搜索部分或全部著录项。
2.具有检索意义的人物姓名需要著录,如上述所列的人名,必要时可同时著录人物的身份证号码、职务、出生地、工作简历等信息。
3.涉及多个人物时,应逐一著录人名,并用“;”隔开。
4.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团员名册、工会名册应尽可能著录完整人名,如不著录人名,需要将题名自拟完整,如某年某单位职工名册、某年某单位第几支部党员名册等。
5.著录应准确,确保人名无错别字,人名间无空格或其他符号。
结束语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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