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哪些情形可以奖励?

文摘   2024-12-14 12:00   安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5号国家档案局令)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5.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3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13号国家档案局令)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制定并组织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
3.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
6.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7.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
8.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
2.档案保管、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档案利用、开发取得突出效果的;
4.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做出重要贡献的;
5.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6.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满15年的。

4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第12号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对在村级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组织、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5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第15号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对科研文件材料归档与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16号国家档案局令


对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由档案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

第17号国家档案局令


对在档案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予以处理。


8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21号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27号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令


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1.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5.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1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第33号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令


对在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11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第43号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或者奖励:
1.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将个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贵价值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4.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12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第64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档案局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1.为发展电影艺术档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
2.收集、整理、保管、修复电影艺术档案有显著成绩的;
3.提供电影艺术档案获得显著效益的;
4.将重要或者珍贵电影艺术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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