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通告

政务   2024-11-05 12:11   浙江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5日(含)前受理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鉴定要求的,将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鉴定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至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局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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