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数标委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制度文件,以及全国数标委2024-2025年工作要点、下设工作组组成方案。
本次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指导,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办。
大事件一:全国数标委官网上线
据官网介绍,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数标委”)(SAC/TC609),成立于2024年,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从事数据领域国家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组织。全国数标委的筹建单位和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数据局,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全国数标委的工作范围涵盖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基础通用标准,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以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口国际ISO/IEC JTC1/SC32、ISO/IEC JTC1/WG11、ISO/IEC JTC1/SC42/WG2及IEC/SyC Smart Cities标准组织。
全国数标委委员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由企业(包含央国企、民营企业、跨国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等选派的专家组成,共98名委员。
大事件二:工作组组成方案
一、WG1 总体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对数据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协调推进数据领域国际标准化及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组 长:林 宁,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原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雪东,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 东,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主任
二、WG2 数据治理标准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治理、数据产权、数据合规交易以及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治理、数据产权、数据合规交易以及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组 长:王 晨,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大数据所所长、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
副组长:洪延青,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副组长:任 炬,清华大学计算机系长聘副教授
三、WG3 数据流通利用标准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组 长:刘文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徐春学,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副主任
副组长:蔡立志,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主任、研究员
四、WG4 全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组 长:郭建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敖 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
副组长:董 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五、WG5 数据技术标准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数据技术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数据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组 长:王亚沙,北京大学教授、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李凤华,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教授
副组长:杨 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六、WG6 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工作组
工作范围:调研数据基础设施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组 长:张向宏,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副组长:于施洋,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
副组长:魏 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大事件三:委员名单公布
大事件四:首批数据标准项目
为发挥标准在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推动数据高效有序流通、引领数据技术迭代创新、形成多元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围绕数据治理、数据流通利用、数字化转型、数据技术、数据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2024—2025年拟制修订的37项重点标准项目。
2024-2025年拟制修订的重点标准项目清单
序号 | 拟制修订的标准名称 |
1 | 《数据 术语》(修订) |
2 | 《高质量数据集格式规范》 |
3 | 《高质量数据集类型与质量要求》 |
4 | 《数据流通匿名化效果评估方法》 |
5 | 《数据流通匿名化实施指南》 |
6 | 《数据基础设施 参考架构》 |
7 | 《数据基础设施 通用要求》 |
8 | 《枢纽节点公共传输通道网络传输服务与技术能力要求》 |
9 | 《算力网一体化监测调度》 |
10 |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城市数据有效利用水平评估模型》 |
11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2部分:流通交易类能力评估模型》 |
12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3部分:第三方服务类能力评估模型》 |
13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4部分:咨询服务类能力评估模型》 |
14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5部分:应用创新类能力评估模型》 |
15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6部分:产品平台类能力评估模型》 |
16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7部分:资源集成类能力评估模型》 |
17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8部分:加工分析类能力评估模型》 |
18 | 《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9部分:安全技术类能力评估模型》 |
19 |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第1部分:参考架构》 |
20 |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第2部分:管理规范》 |
21 |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第3部分:服务目录和服务规范》 |
22 |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第4部分:绩效评估要求》 (拟更名为《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第4部分:监测评估要求》) |
23 |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 实施指南》 |
24 | 《数据要素型企业能力要求》 (拟更名为《数据企业认定及评估规范》) |
25 | 《数据登记平台通用技术要求》 |
26 | 《数据质量评价系统通用要求》 |
27 | 《数据空间 参考架构》 |
28 | 《数据空间 能力基本要求》 |
29 | 《数据空间 应用成熟度评价》 |
30 |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术语》(修订) |
31 |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技术参考模型》(修订) |
32 |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顶层设计指南》(修订) |
33 | 《面向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数据质量 第1部分:概述、术语及示例》(采标) |
34 | 《面向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数据质量 第2部分:数据质量度量》(采标) |
35 | 《面向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数据质量 第3部分: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和指导原则》(采标) |
36 | 《面向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数据质量 第4部分:数据质量过程框架》(采标) |
37 | 《面向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数据质量 第5部分:数据质量治理框架》(采标) |
审核:全域数字化转型高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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