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陈世美!小伙辍学、打工跑外卖供养女友6年,女友大学毕业后拿出4万补偿小伙并提出分手,女友:圈层不同!男友:错付一生所爱!

文摘   2024-09-15 00:02   上海  


女版现代陈世美!
北京,某小伙自己辍学、打工、跑外卖供养女友6年直到其大学毕业。
谁知,女友大学毕业后,拿出4万想以此来来弥补对他的亏欠。
没想到,她提出与小伙分手,原因:如今两人圈层不同。
岂料,小伙反应让人意外!
网友: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千里姻缘一线牵,知音难觅在今朝,王彤和林杰从小青梅竹马,一起考上了大学。
但是,由于两人家庭贫困,读书学费成为了难题,王彤为大学学费和生活开支开始发愁。
就在王彤不知如何面对现实,感到渺茫之际,男友林杰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为了自己心爱的王彤,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林杰自愿选择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并决定打工为王彤解决学费等后顾之忧。
就这样,林杰和王彤一起来到北京,王彤顺利进入大学学习。
相反,林杰入职了一份房地产公司销售工作,他一边打工赚钱一边也可以陪伴王彤,对她生活照顾有加,可谓是无微不至的体贴关怀。
每月,林杰将自己的工资收入扣下一两千的房租钱和生活费,其余的都交给了王彤,让她用于学校生活与学习的开销。
王彤,心安理得地上学;林杰,默默地无私奉献着,一切相安无事,两人过得平淡而温馨。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意外车祸打破了宁静的生活。
车祸发生后,王彤感觉非常地对不起林杰,不想再拖累他了,就对他说:“林杰,我爱你,但是咱们不要在一起了。”
既然做出了选择,林杰哪会放弃,更何况自己是一个很有担当的人,他义无反顾地为王彤交了医药费。
“王彤,你不要伤心,只要有我在,钱的事情由我来解决,你放心养伤!”
为了更好地照顾王彤,林杰辞去了房地产销售的工作,找了一份外卖员的工作,这样可以在灵活机动工作的同时,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王彤,让其早日康复。
由于车祸后治疗费用巨大,所以他将原来租的房屋换成了几百元租金的地下室,虽然居住环境闷热潮湿,但他咬牙硬撑着,只想着节约每一分钱能,让女友快点康复起来。
林杰的艰辛付出,王彤看在眼里也很感动。
在王彤出院回到学校继续上学后,林杰为了方便照顾王彤,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份在饭店当帮工的活儿。
一天傍晚,王彤和同学一起外出吃晚饭,结果在饭店出来时遇到了林杰在饭店门口卸面粉。
灰头土脸的林杰喊了一声王彤,但是王彤着急忙慌的拉着同学快速地离开了,她可不想让同学知道那个装卸工就是自己的男朋友。
“王彤,那个人是不是在叫你?”同学倒是提醒了她,谁知王彤连头都不敢回就直接说:“没有啊,肯定是认错人了。”
事后,林杰想想自己也不该在这个场合叫她,还是依然默默的付出着。
岁月更替依旧,人心却在慢慢地改变着,王彤与林杰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了,两人总是不在一个频道。
每次林杰会提醒王彤要节约开销,不要追求那些莫须有的虚荣心而乱花钱,但王彤认为自买一些高档衣服,是为了交际的需要,是为了赢得面子。
终于,王彤大学毕业后成功就业,成为一家外资公司的高级白领,收入不错。
结果,两人之间的差距明显有了落差,不在了同一个圈层,由于三观不同王彤认为已经无法再爱了。
这天,王彤准备了4万元,她想以此来补偿林杰这些年来对自己的所有付出,两人见面,王彤提出了分手,林杰愣住了。
一想到自己为了王彤完成学业,为了王彤康复养伤,自己换了工作、换了到了地下室、省吃俭用,自己心底五味杂陈……
王彤同学来劝她,林杰怎么爱你,你就这样对他,你真的舍得放弃吗?
“有舍才有得,不能相守就分手,不爱了就是缘分尽了,今生无悔。”
听到王彤的话,林杰试图强忍住自己的眼泪,希望保住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但是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泣不成声的林杰哽咽着说了声“祝你幸福”,转身走了……
这时,王彤追了上去,想要与林杰说清楚一切,然而林杰早就消失在人群中……

第一、本案中林杰为王彤付出所有,如何评价王彤上岸先斩意中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由于王彤家庭贫困,而男友为了让她的大学学业,放弃了自己的大学学习,专门打工供她读大学。
然而,在王彤毕业后做了白领发达后,她认为林杰与自己不是同一个圈层了,所以与他分手,所以王彤违背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
第二、本案中林杰6年间供王彤读书的费用,可以拿回来吗?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本案中,林杰和王彤两人相爱6年,林杰打工挣钱供女友读大学,这笔费用如果林杰认为是赠与,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案中林杰并没有问王彤索要这笔钱。
最后,王彤拿出4万元,想以此来抵消林杰这些年的付出,至于林杰会不会接受,两人可以协商。
第三、本案中林杰供王彤读大学的学费,是否可以认定为债务?
《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只要林杰能够证明供养王彤的费用是借款而非赠与,那么林杰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返还,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林杰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转账时是否成立借款合意等等。
相反,林杰拿不出证据,王彤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属于赠与,是要不回来的。

痴情一场,换来对方无情抛弃,美好的爱情,也没有抵过人心易变。
任何人都不要为了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奋斗。
对此,期待你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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