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白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出版《回到〈资本论〉:21世纪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瓦解资本的逻辑》《辩证法的政治空间》等著作6部,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一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20余篇。
文献引用格式:白刚,王世强.《资本论》的时间辩证法:资本逻辑的时间叙事及其解放[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0(4):14-24.
摘要
《资本论》的时间概念与资本批判紧密相连。马克思在该书中分析指出,时间在资本的作用下呈现出具体和抽象的二重性质。具体时间与个体的社会劳动结合在一起,抽象时间则表现为价值的独立运动。资本周转与时间转化交织浸润,资本逻辑的建构体现为从具体转化为抽象的时间规范。作为一种将时间抽象化的强制力量,资本将个体的生命时间统摄于它的结构之内,这导致劳动者无可规避地处于被奴役和支配的异化状态。除了建构时间的抽象统治结构,资本主义还造就了一种瓦解资本逻辑的历史动力——从抽象还原到具体的自由时间。资本增殖的空间来源于劳动者被压缩的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只有对资本的批判“代表一个阶级”,劳动者才能真正推翻时间的抽象统治。要完全超越资本,必须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解放自由时间。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时间才能从异化劳动的空间转化为自由发展的空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上述分析,不仅解开了“资本之谜”,也解开了“时间之谜”和“自由之谜”,在揭示资本逻辑限度的同时,为当代社会主义世界中人的自由解放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资本论》;资本逻辑;具体时间;抽象时间;自由时间
近年来,一些国外学者从时间维度对《资本论》进行了解读,认为《资本论》的时间概念并不像苏联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解的那样是外在于人的意识活动的物理时间,而是一种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关的社会性时间。总的来说,国外这方面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是聚焦于经济领域的探讨,关注劳动时间的均质化与逻辑化,强调时间与价值规律的紧密关系;二是将时间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联系起来,重点阐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时间存在形式的改造作用。前者以阿尔布瑞顿、汤巴佐斯、詹姆逊为代表,后者以普殊同和古尔德为代表。
这些解读深入挖掘了《资本论》中时间概念的社会内涵,在理论研究上有着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前者将时间辩证法纳入纯粹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对《资本论》时间概念的阐释呈现出明显的理论主义倾向。“从时间上说,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仅仅包括抽象的理论时间。”[1](60)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资本论》政治经济学解剖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一致性。后者过于注重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意义,相对忽视了时间在历史发展中的非线性特征,将自由时间的社会发展曲解为一个无主体的技术进步过程。为此,有必要重新梳理《资本论》中“时间”与“资本”的关系。通过深入文本,本文认为,《资本论》的时间辩证法在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资本逻辑运行的经济理论的同时,揭示并批判了抽象时间对个人的社会统治,论证了自由时间与抽象时间之间对抗的必然性与复杂性,为整个社会意义上的自由时间解放奠定了理论基础。
01
一、资本逻辑的建构:
具体时间与抽象时间的组织
(一) 社会的具体时间的出场
对马克思而言,时间概念具有不同于物理时间的“活的”特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即指出:“劳动是活的、造形的火;是物的易逝性和暂时性,这种易逝性和暂时性表现为这些物通过活的时间而被赋予形式。”[2](329)结合上下文可知,这里所说的“活的时间”其实就是对象化的个体劳动时间。因为与劳动合而为一,时间被赋予“活的”生命,它的每一部分都随人的劳动处于运动变化的状态。由此观之,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时间并不是一个物理学概念,而是一个历史的和社会的概念。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象化劳动与时间的结合呈现为历史的发展过程。流逝的时间并未消失,而是以物的形式存在着,并不断被劳动赋予可感知的具体特殊的内容。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随着历史时间的积累,引入时间的劳动本身在现代社会中分化为“死劳动”和“活劳动”两种对立形式。而由于“活劳动”在社会生产中以“死劳动”增殖要素的形式存在,对象化的具体劳动时间也就丧失了其私人的任意性质,而被融入规范化的社会劳动时间之中。
马克思洞察到,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产品相比,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产品天然具有商品形式。“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社会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3](54)从时间上来看,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显著差异在于:对象化的具体劳动时间受到资本的统摄支配,它不再是孤立的和封闭的,而是与社会的流通时间联结为一个循环总体。简而言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时间不仅是人类劳动得以持续展开的客观维度,它与劳动在社会层面的结合还使得自身处于社会整体的、结构化的运动状态,其形式变化遵循资本增殖的逻辑。
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人们的生产活动重复绵延地将时间的三个环节——过去(自然基质和生产工具)、现在(活劳动的对象化)、未来(商品)构造成一个连续的整体。作为物化的生产时间,商品处于时间的结果形式。资本要使生产时间的统一过程能够在现实中显现为无中断的、循环往复的运动,那么作为流程结果的商品,就必须能够在限定时间内转化为货币。海因里希曾说,创造使用价值的“个人耗费的、特定的具体劳动时间”在流通之前就已经固定下来,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劳动产物是否用于交换无关”[4]。这里他实际上混淆了个体的具体劳动时间(劳动产品)与社会的具体劳动时间(商品)。在马克思看来,具体劳动时间的社会性质的实现是一个由资本决定的社会过程,“商品在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3](104),即商品在流通中要先越过使用价值又要保存使用价值。这个在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情形被马克思称作“商品的惊险的跳跃” [3](127),时间的性质就在这一跃中发生了根本变化。
以上分析表明,在生产时间的动态统一中,以钟表为计量工具的时间取得了特殊的、具体的内容。作为对象化劳动本身的量,生产时间是“具有特殊内容的对象化的个人的劳动时间”[5](436)。显然,时间本身不能成为劳动的社会尺度,只有当时间仅仅作为量的存在,私人的使用价值才能转化为社会的使用价值,资本才得以在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形式中交替循环。这就需要资本引入社会具体时间的另一种形式——流通时间。
在生产时间之外,流通时间同样以主体活动的形式存在,并天然具备普遍的社会性质,一开始就受到资本逻辑的支配。根据马克思对流通时间的定义,即“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6](169),它创造的使用价值体现为消灭空间。这一使用价值尽管不能在交换中转化为价值,但可以减少商品价值在空间转换上的耗费。也只有在流通时间中(W—G—W和G—W—G),劳动产品才能够实现到商品再到货币的持续跨越,具体的劳动时间才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被资本真实地重构为社会总劳动时间的一部分。“资本作为时间的组织,并不局限在生产时间上。生产的时间与循环的时间的矛盾统一体是资本本身。”[7](138)作为具体时间的组织,资本本质上是一种具有自主性的社会关系。它在两种具体时间中来去自如,将线形的生产时间与圆形的流通时间组织在一起,从而建立起生产者、商品占有者与交换者之间必然的社会关系。
(二) 社会的具体时间转化为抽象时间
对于时间在“商品跳跃”中的性质转变,马克思写道:“如果说商品价值是由商品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商品一般地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那么,正是资本才实现这种决定。”[8](102)在现代社会中,时间能成为劳动的一般尺度,就是因为资本将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联结为一个有机的运动整体,普遍的大工业生产和自由竞争真实地造就了一种凌驾于两者之上的抽象时间。它“与劳动的形式、内容和个性无关,而是作为量的存在的劳动的活的存在”[5](422)。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这种抽象的、超越于个体劳动的量的存在,因此它能够将自身凝聚成无差别的、可测定的量,从而将自身映射于商品的价值形态——货币。在《资本论》中,“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3](127)与时间从具体化归到抽象,实际上是同一社会过程的不同表达。简言之,因为时间仅仅作为量而存在,资本得以在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形式中交替循环。在资本的这两种价值形式中,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方法在经济学层面上的显著运用,《资本论》中商品−资本−货币的三位一体可以直接对应黑格尔《逻辑学》中的特殊−个体−普遍。在资本运动的总时间中,货币和商品表现为资本周转的两极,资本则作为主体和中介,使自身在商品和货币的物质实体中循环运动。它不断地扬弃这两极,将产生自身的条件当作结果再生产出来,最终将自我确立为“唯一独立的东西”。
马克思没有这样的观点,即商品占有者在交换之前能够根据生产时间的耗费量计算出商品的价值。恰恰相反,马克思认为构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基础的“抽象”由生产和流通共同建构而成。只有在无限的流通中,具体劳动时间才能实现从个体到社会性质的充分转变,这一转变的普遍化也就意味着时间从具体到抽象的转化已经由资本建构完成。“时间把自身构想为一个普遍的、同质的量,它的任何部分都可以用等价的尺度替换为任何其他的部分。”[9]庞巴维克曾经将《资本论》中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解为个人在生产中耗费的总具体时间的社会平均值[10],从而对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作了实证主义的批判,这根本是一个严重误读。显而易见的是,无论如何统计运算,时间的性质总不会改变。具体时间和抽象时间的量分别以钟表和货币来计量,这就意味着两种时间之间不存在同一个层面的化约。具体时间与个体的社会劳动融为一体,抽象时间则表现为价值量的自我运动。在这里,马克思关于时间二重性的论述恰好以经济学范畴证明了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的质量转换规律,即一旦个人生产时间的重复耗费在资本的作用下表现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时间就在商品无穷无尽的流通中蜕去劳动的特殊内容而蛹化为劳动的一般尺度。
与具体时间类似,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可以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个人必要时间和剩余时间。其中个人必要时间体现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剩余时间则是一种“神秘时间”。如上分析,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实现于商品的流通过程,而不是生产过程,而价值在流通中又表现为等价物的交换。也就是说,在生产中价值尚未显现,在流通中又不创造价值量。这正是剩余时间神秘性的来源:在具体时间范围内,无法确定剩余时间的位置。它在生产中隐匿自身,在流通中又与个人必要时间融为一体。它“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3](193)。马克思继而指出,只有将目光转向“隐蔽的生产场所”[3](204),剩余时间的这种神秘性才能得到解决。因为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的流通结果不是消费,而是在生产中再次进入流通。可见,抽象时间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具体现实中并非连续地结合在一起,而是分别凝固在不同的价值形式上,个人必要时间凝固在维持劳动力价值之上,剩余时间则凝固在其他商品价值之上。
这其实显示出抽象时间独特的形式规定性,它丧失了可变的、连续的、流动的性质,仅仅是共时的、不可感知的、被量化的价值。正如布洛维所指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经验层面上是无法区分的。”[11]抽象时间与具体时间的不相干在《资本论》第三卷关于生息资本的论述中最为明显。“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3](180)作为抽象时间,资本的增殖完全可以发生在间隔甚远、同时共存的多个工作日,也完全可以在商品被制造出来之前就已然实现。在抽象时间的意义上,一个工人的五个工作日与五个工人的各一工作日并无区别,这五个工作日是否连续也无关紧要,它们仅仅代表一定的价值量。在这里,剩余时间产生的总公式(G—W…P…W’—G’)仅仅具有纯粹量的、资本逻辑意义上的连续性,而不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时间操作过程。作为抽象时间的组织,资本将自身构造为一个摆脱了偶然性的、无限扩张的价值主体(G—G’),它不仅是抽象时间,而且是自我调节的“活的”抽象时间。
(三) 抽象时间的社会统治结构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时间显露出二重对立的特征——具体性与抽象性。于前者而言,时间被资本掌控下的社会劳动引入现代世界,广泛地取得了暂时的、可变的物的形式。在后者中,抽象时间蜕去劳动给予它的一切特殊规定性,化身为劳动的客观尺度。通过将社会的生产时间与流通时间连为一体,资本使自身转化为必要时间和剩余时间的循环运动,而时间一旦转化为纯粹的抽象存在,就将自身设定为一个积极自为的、理想化的时间规范体系。抽象时间的运转表现为一种客观有效的内在价值规律,这个过程并不直接与它的具体时间的“外观”相连,也“同自己的特殊规定性绝不相干”[2](254)。
作为具体时间的组织,资本本身由现实个体的物质实践建构而成,但其向抽象时间的转化机制一旦确立,就显露出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相似的自为特征。在时间的转化过程中,现实的人与资本的主客体地位发生了颠倒。抽象时间的运动表现为一种自我实现的、超越个体意志的自然过程,时间本身也转变为一种统治和压迫的有效手段。“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12]就此而言,资本可被卢卡奇称为“第二自然”。可以说,抽象时间并不仅仅是劳动的一般尺度,更是一种由资本建构的,凌驾于个体之上的不可见的时间拜物教。工人们所付出的具体、可感的劳动时间,现在不过是创造剩余时间的手段,工人本身也沦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应当用于资本的自行增殖。”[3](306)马克思此处所提及的“劳动时间”不仅局限于具体的生产时间,同时还涵盖了抽象的剩余劳动时间。抽象时间的运动显示,一切现实差别都只是在资本增殖的必然运动之内,它自发地、普遍地支配着现实的人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将时间同质化和抽象化的强制力量,资本将工人的生命时间统摄于它的结构框架之内。劳动者若要维系生命,必须付出自身的生命时间,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这一趋势愈发明显。就此而言,抽象时间作为涵盖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时间规范机制,不仅与生产和流通等经济活动紧密关联,更具有鲜明的生命政治内涵。在此意义上,阿尔布瑞顿对《资本论》时间概念的政治经济学解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将资本造就的抽象时间看作一种“纯粹的理论时间”,而实际上,抽象时间的运转与现实层面的人的异化是一同发生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笼罩下,“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6](59)。无论个人从事何种社会活动,他们所花费的时间都在无意识中被资本吸纳,转化为抽象时间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的社会活动总是处于资本的奴役之下,具体时间的主体性质也在抽象时间的强制压迫下丧失殆尽。相比之下,后现代主义所理解的时间仍然限于可感知的具体时间层次。罗萨和韩炳哲都关注到技术进步造成了新的“时间危机”,他们更应该意识到,时间异化的根本原因并非在于“技术”,而在于“资本”。技术的进步并未撼动资本的统治结构,在抽象时间层面,数字资本主义与早先的工业资本主义并无本质差别。根据马克思对时间层次的划分,时间的碎片化与无序化终究只发生在具体时间层次,韩炳哲所描述的时间的“秩序化的消散”与“紊乱不适”仅为表面现象,抽象时间的循环运动本质依然坚固如一。在“时间危机”的化解途径上,罗萨的“主体共鸣”与韩炳哲的“生命凝思”,均未脱离意识哲学范畴,仅从个体层面寻求更高层次的超越。而马克思早已发现,抽象时间的统治并非在个体意识中形成,而是源自资本逻辑在现实世界中的实际运作。“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3](92)由此可见,抽象时间统治结构的本质即在于一种由资本决定的、超越个体意愿的强制性结构,这种结构导致劳动者无可规避地处于被奴役和剥削的生存状态。无疑,唯有全面改革生产方式,实质性消除资本逻辑,方能切实解决资本的时间暴政。
综上所述,资本逻辑的运行同时导致了抽象时间对个人生命的严格管控,抽象时间的暴政在经济活动中形成,并进一步蔓延至整个社会领域。《资本论》中的时间辩证法,不仅从经济学角度深入剖析了资本运作模式,更进一步揭示了资本逻辑对个体生命的抽象统治力。这种统治力在时间维度表现为对个体时间自主权的限制和剥夺。总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时间二重性的分析,深刻揭示了抽象时间的社会统治结构:资本在时间的转化过程中不断推动自身的增殖,使得现实社会成为一台巨大的时间转化机器。个人的生命时间在此过程中,仅仅是抽象时间的物质载体,承载着运转的使命。
02
二、资本逻辑的瓦解:
抽象时间转化为自由时间
(一) 抽象时间的历史维度
根据马克思对抽象时间的描述,抽象时间的运动并不直接面对经验现实,而是与资本增殖的流程保持同步。由于资本的逻辑在经验现实中不可能完全实现,而只能是一个在思维中被把握到的逻辑过程,那么抽象时间也就不处于某一个明确的历史时期,而只存在于“完全物化”的资本逻辑之中。抽象时间的这种理想性实际上寓含了近年来西方学者解读《资本论》的反历史主义态度。在阿尔布瑞顿、詹姆逊、海因里希等学者看来,马克思的《资本论》主要是在理论上映现了资本逻辑的自我抽象过程,而未完善推导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灭亡。无论是利润率下降还是自由竞争都只是在资本逻辑的内部展开,而不是毁灭它的原因。在抽象时间的意义上,资本主义并没有历史意义上的终点,它的灭亡只是一种在历史中不可见的理论构想。在这些学者看来,《资本论》的时间概念“是纯粹逻辑的,而且由此和任何具体的历史都是分离的。……这个社会的时间纯粹是一个抽象的、量化的时间”[1](61),“资本主义曾经是历史的,但现在,它变成永恒的了”[13]。对此,笔者认为,这类观点虽然关注到了《资本论》中时间概念的抽象化过程,但其根据抽象时间的定义将《资本论》的意义阐释为“揭秘资本逻辑”而不是“瓦解资本逻辑”,这显然是对《资本论》的片面的曲解。
《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包含对资本主义的解蔽,也包含对它的现实的历史基础的改造。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写道:“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灭亡的理解。”[3](22)“现存事物”不仅指具体时间也指抽象时间,因为后者本来就建构于前者的社会运动中。抽象时间的运动之所以能在思维中映现为一个非历史的无限过程,恰恰是因为造就它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逻辑时间并不绝对是非历史的。……它们承载着完成历史的重任。”[7](82)可以说,时间性质的转化过程既是一个逻辑过程,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与阿尔布瑞顿等学者相比,普殊同深刻把握到了《资本论》中抽象时间的历史维度。他在《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中提出了一种“抽象时间与历史时间”的辩证法。基于对《资本论》中时间概念的解读,普殊同发现,时间性质的转化不可能脱离它的物质基础,抽象时间由具体时间变形而来,而具体时间的运动始终处于世界历史之中。尽管具体时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向抽象时间的转化是一个必然过程,但是具体时间本身依然以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劳动为中介,它向来受到劳动所处的历史条件的制约。
从抽象时间形成的历史条件出发,普殊同指出,生产力的提高将改造抽象时间的现实基础,从而推动资本的历史进程。“生产力的社会普遍化增长使得抽象时间单位‘随时间而前行’。”[14](340)除了转化为抽象时间,具体时间在劳动中还不断地重构自身,从而凝聚为一种持续运动的“历史动力”。这种历史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内在地表现为必要时间缩短和剩余时间增加的整体趋势,而两者共同指向一种特殊具体时间——自由时间——的增长。“从整个社会来说,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创造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2](379)在普殊同看来,自由时间的生成意味着促进人的发展的“高级活动时间”的增长。虽然资本增殖的本性必然要求自由时间再次转化为抽象时间,但在不断显现的先进生产力面前,过去生成的抽象时间展现出过剩的趋势,这就使得自由时间无法再积累到少数人手中。一旦抽象时间的生成难以为继,自由时间也就脱离了资本的束缚,转而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二) 自由时间的生成与异化
普殊同以自由时间来瓦解抽象时间,将“世界的不断转化和价值规定框架的重构”[14](348)确立为资本逻辑发展的内在必然性。可以说,他确实认识到了生产力的发展与自由时间的增长对于社会结构转变的重大意义,这凸显了《资本论》“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唯物主义原则。然而,普殊同主要着眼于生产力的提高对资本主义时间转化机制的重构,而相对忽视无产阶级在争取自由时间的斗争中起到的作用。他乐观地认为自由时间的普遍生成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崩溃,甚至认为马克思“彻底否定了将无产阶级视作革命主体的传统假定”[14](411)。这实际上偏离了《资本论》“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可以说,普殊同对于《资本论》中时间概念的解读仍然局限于单一的历史进步观念。他虽然揭示了抽象时间的特定历史性质,但却将其纳入一个抽象的线性框架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自由时间生成之后的异化和阶级抗争。
针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时间的异化现象,同时期的马尔库塞分析得出了与普殊同相反的结论。他指出,“资本主义进步的法则寓于这样一个等式:技术进步=社会财富的增长(社会生产总值的增长)=奴役的加强。”[15]在马尔库塞看来,自由时间的生成深刻体现了资本的“狡计”:为了抵消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劳动时间的缩短,它尽可能地将工人增多的自由时间塑造为“消费时间”。劳动时间以外的时间虽然不受资本家的直接雇佣,但它依然可以生成剩余时间,即归属资本的一定价值量。与工人受到“他者剥削”的剩余时间相比,这种“自我剥削”的“消费时间”更为普及,它将整个社会的生活时间囊括其中。如人们在浏览网页、购物时留下的个人信息往往被资本猎取,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广告更是将消费主义的观念灌进人脑中。可见,这种暂时的、虚假的自由时间本质上仍然属于向抽象时间转化的具体劳动时间,只不过是处于工厂之外的劳动时间。无疑,自由时间的产生与异化同步进行,时间的异化必然从生产领域延伸至生活领域。
资本主义的现实发展对普殊同的线性时间发展观构成了巨大冲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不仅未使工人获取自由时间,甚至工人的非劳动时间也被资本侵占。资本运动的事实表明,自由时间的生成与获取之间还存在差距。可见,抽象时间向自由时间的转化并不是一个单向的历史进步过程。仅凭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单方面改造,不足以揭示资本逻辑的瓦解过程,因为资本同时也在重构生产力的作用方式。在资本的统摄之下,不仅工人的劳动时间要转化为剩余时间,技术进步所创造的自由时间也被异化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可以说,在普殊同尝试的这条道路上,自由时间的生成并未导致自由个性的发展,反而出现了被剥夺了精神自由和批判力量的“单向度的人”。
(三) 自由时间克服抽象时间
普殊同的困境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已初见端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发现,资本逻辑的自反性只是创造了瓦解资本的必需条件,资本“自我排斥”的界限难以被科学精确测定。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作日缩短并不等同于工人获取了自由时间。与之相反,他得到的“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3](306)都被资本奴役。事实证明,不仅工人的劳动时间被资本窃取,连工作日以外的生活时间也变形为一种隐蔽的推动资本增殖的抽象时间。马克思虽然没有对资本逻辑和自由时间的关系做过专题性的阐释,但却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八章“工作日”和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中对工人获取自由时间的途径做出了积极讨论。
马克思意识到,现代工业分工和大机器应用“创造的非劳动时间……表现为少数人的非劳动时间,自由时间”[5](103)。为了提高剩余价值率,资本家总是想方设法延长工作日时间,而为了不出现剩余时间的过度积累,资本家又需要在一定限度内减少工作日数量。无论是选择哪一条道路,结果都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时间被资产阶级剥夺。可见,资本增殖的可能空间就来源于工人被压缩的可支配的自由时间。一方面,大机器的更新和普遍采用要求工人在更短的工作日内从事更高强度的劳作;另一方面,如果自由时间是由资本家主动释放给工人的,那么这预示着它在被释放之前就已经被资本规划为抽象时间。简言之,自由时间的生成与工人生命时间的异化相互渗透,两者同属于一个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对此,马克思指出,“工作日的缩短”是个人实现全面发展的“根本条件”[8](929)。这里提到的“工作日的缩短”不仅意味着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更昭示着一种不被资本“应用于自行增殖”的自由时间的增长,这种自由时间才是真正由工人主动争取来的属于他自己的自由发展空间。因此,必须以阶级角度来看待自由时间的生成,工人需要有意识地“按照自己的目的事先安排自己的时间”[3](350),而不是按照资本的目的安排时间。马克思深刻指出:“工人出卖的时间何时结束,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何时开始。”[3](349−350)工人获取自由时间与资本无限增殖是两个不相容的、彼此对立的互斥事件。无产阶级的斗争领域不仅限于工作日范围内的劳动时间,只要资本的增殖还未被工人终结,那么工人就要为获取自由时间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展开斗争。就此而言,工人“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就是他们争取自由时间的斗争,其根本上是无产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的权利争夺。
《资本论》中关于“工作日”的论述表明,生产力的发展只是工人获取自由时间的必要条件。工人要想真正获取自由时间,就要组建为一个革命的阶级,以革命斗争的方式反抗资本逻辑对社会个人的时间统治,继而在阶级的范围内充分占有自己创造的剩余时间。也只有革命的无产阶级获取了自由时间,自由时间才能从抽象时间的铁幕中突围出来,从而转化为整个社会意义上的自由个性。可以说,自由时间的发展经历了自然生成—被异化为抽象时间—工人主动获取三个阶段。马克思的分析表明,只有对资本的批判“代表一个阶级”,工人才能真正推翻资本逻辑对个人的抽象统治。无产阶级的现实斗争不仅能够消灭工作日时间的深度异化,还能够消除日常生活时间的全面异化。因此,在“批判代表一个阶级”的意义上,《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亦可命名为“劳动时间批判”。
与普殊同相反,马克思希望我们意识到“无产阶级的全部准备完全取决于反抗现存事物状态的坚定、强大和充满激情的组织”[16]。这条道路以自由时间的生成为前提,以无产阶级“缩短工作日”的革命斗争为通往自由王国的“助产婆”,“资本逻辑的瓦解”正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简而言之,“批判的武器”不能替代“武器的批判”。在所有推动历史发展的生产力当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17](655),资本的丧钟最终还要是由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来敲响。普殊同就是对这一点缺乏深刻认识,因而对《资本论》中自由时间与消灭资本的关系做了不完善的解读。
由以上论述可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构建了由具体转化为抽象的时间统治机制,还造就了一种从抽象还原到具体的自由时间。前者是由资本驱动的必然过程,后者则表现为对前者的“阶级批判”。在马克思的分析中,自由时间从生成到获取的进程并不是一个单线上升的发展过程。已经生成和正在生成的自由时间甚至可能压迫社会个人的发展,它的实现仍需要先进生产力和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紧密结合。这个过程既可以视作现实的个人联合起来向资本和抽象时间的统治发起的反抗,也可以理解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争夺发展空间的斗争。总而言之,无产阶级在获取自由时间的斗争中,为消灭工作日和自由时间的异化开辟了道路。
03
三、资本逻辑的超越:
自由时间的社会解放空间
(一) 自由时间的社会主义组织
科学论证资本逻辑的瓦解路径并不宣告《资本论》的理论任务的完成。“否定之否定”的第二个否定不等于“否定之否定”本身,超越资本主义也并不等于超越资本。在必然王国通往自然王国的最后阶段,尽管资本不再是支配人类活动的“以太”和“普照的光”,但资本逻辑的残余将不可避免地留存着。现实的发展也表明,资本逻辑的消逝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耗时长久的斗争过程。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的,在瓦解资本逻辑之后,社会化的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为了防止资本“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8](928),仍然需要与资本造就的具有客观效力的“自然搏斗”。自由时间一旦从资本主义的必然王国中解放出来,即为自由王国内自由个性的全面实现奠定物质基础。
随着技术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现代社会中资本和劳动的存在方式愈加复杂,剩余时间的生产过程愈显神秘。数字平台资本和智能劳动的兴起不仅推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时间统治机制,也对社会主义的文明发展显示出一定的冲击力。在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的情况下,如何“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一核心问题实质上与人们对自由时间的社会规划密切相关。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论》的时间辩证法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已不再是操控个体行为的强制力量,而是置于生产者共同管理之下。作为先进生产力的象征,资本在自由时间的生产与分配环节均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从时间的组织上来看,资本依然充当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间的纽带,但两种具体时间的合成统一不再产生统治个人的抽象时间,而是以物质财富的形式将自由时间合理地分配给社会成员。简而言之,社会主义的时间组织表现为自由时间对资本的重构,社会主义的成员既需要防范资本也需要保留运用资本,其根本目的就是为所有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从而真正超越资本。
依据马克思的论述,在克服资本主义之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由竞争都被废除,社会化的自主生产被确立为一般生产方式的基础。在此前提下,时间与社会劳动依然紧密联系在一起,“时间的规定仍有重要意义。……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的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然而,这同用劳动时间计量交换价值(劳动或劳动产品)有本质区别”[2](123)。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本质上也是一种具体时间的组织,这种时间组织的核心特征即在于:人们对“劳动时间的有计划的分配”取代了资本构建的“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的价值规律。这表明,在资本逻辑被废除的情况下,商品和货币的性质都产生了变化:具体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不再处于资本逻辑的统摄之下,使用价值的社会性质无需通过资本运转即可实现。简而言之,抽象时间的规定性与资本逻辑一同被人为地取消了。
(二) 自由时间重构劳动时间
随着社会主义生产的实现,具体时间与抽象时间的性质对立和自动转化消弭不见,资本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恩格斯说:“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18](306)作为人们自主调控的时间组织,社会主义以具体时间来重构劳动时间,具体时间本身即价值的尺度,它既是商品也是货币。根据从事活动的不同,具体时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和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在这个时候,虽然资本构建的时间转化机制已经无效,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还并未完全消除。既然共同生产的终点指向社会所有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那么具体时间就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为所有人的自由时间。由自由时间最大化这一目的出发,资本的运作可以简要划分为以下三个环节。
在第一环节,资本起到的作用是提高必要劳动的生产效率并且尽可能地节约工人的劳动时间,这就要求资本引进大机器和先进技术来提高生产力,尽量使“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2](286)。在第二个环节,人们需要将节约下来的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所有人的自由时间,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也要合理地分配给个人,为个人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人们的活动重点因而由生产性的物质劳动转向自主的、具有科学性的创造性活动。资本在这一环节的作用体现在为自由时间的分配提供便利,为人们从事科学、艺术的高级活动提供生产力的支持。到最后的第三个环节,由于社会个人的充分发展带来了科学的繁荣和生产力的提高,工人在相等的劳动时间内能够创造出比之前更多的物质财富。“个人的充分发展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5](108)。在整个过程中工人的劳动时间不断缩短,而自由时间与日俱增。由此观之,生产活动日益呈现为一种自由的科学活动,这个过程就是“训练……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对象化中的科学”[5](108)。
我们可以看到,在联合个人的社会调控下,资本运作的轨迹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一方面,第三个环节是前两个环节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社会联合体在第一个环节做出的规划在最后一个环节成为现实;另一方面,第三个环节又充当前两个环节的驱动力,推动前两个环节的不断发展。这表现为人们耗费在第一个环节的劳动时间越来越少,在第二个环节产生的自由时间越来越多。在整个过程中,资本起到的作用日趋减弱,而人们对自由时间的分配和运用愈显重要。可以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自由时间”的“自由”并不在于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挥霍浪费自己的时间,而在于科学合理地分配、运用时间,从而使其转化为整个社会意义的自由时间。马克思强调:“自由的劳动……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2](616)
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下,资本运作的三个环节相互促进,相互生成。如此循环往复,总的结果就是社会自由时间不断增长,个人自由时间和生活资料不断丰富,乃至于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的必要劳动时间也成为自由时间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是资本缩短的劳动时间转化为整个社会的自由时间,劳动时间本身的性质也得到了重构。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时间相比,社会主义的劳动时间不再是一种强制的、令人厌恶的、非人性化的异化时间,而是“应当被理解为一种自由的生命表现”[19]。从这时起,资本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在必然王国的终点,资本构建的时间转化机制不复存在,人们也得以从异化的劳动时间中彻底脱离出来。“那时,财富的尺度绝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5](104)这种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表现为维持生命的必需时间以外的任何一种具体时间。无论是劳动时间,还是闲暇的消遣时间,抑或是发展科学艺术的时间,都是一种发挥人的自由个性的时间。人们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不是出于谋生的需求,而是在劳动时间中实现彻底的满足和自由。
(三) 自由时间的社会全面解放
结合社会主义的现实发展来看,马克思对自由时间的社会化生产分析实际上从时间角度解答了人的自由解放问题。在社会主义的最终形态——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无论是社会的劳动时间还是个人的生命时间,都将从资本这个“第二自然”的强力统治下解放出来。从社会方面来看,“劳动时间的有计划的分配”转变为“自由时间的有计划的分配”。自由王国内时间的流通和分配不再建立在旧的交换价值的基础上,而是在共同生产的环节就已经有计划地按照个人需要来决定。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2](123)那么在这里,需要节约的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自由时间。从个人方面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以交换价值(抽象时间)为中介,而是以人们的共同生产为中介。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天赋和爱好来选择如何消耗自由时间,而不是由资本家强加给他。“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17](537)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描述的共产主义景象绝不是泛泛空谈,而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点已由《资本论》科学论证。
综合以上两方面来看,个人本身即进行时间规划的社会主体的一部分,个人与整个社会之间的中介不是其他,只是共同生产这个前提本身。既然自由时间的生产调节着分配,那么个人对自由时间的再分配和运用本身就处于社会时间的再生产过程中。也就是说,社会生产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为目的,实现充分发展的个人又反过来加入社会自由时间的再生产。可见,完成了的社会主义不仅废除了资本对人的抽象时间统治,也废除了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础的人对人的统治。时间从异化劳动的空间转化为自由劳动的空间,联合起来的自由个人也将创造人类文明的真正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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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在《资本论》中,劳动、资本、价值、自由等核心概念均依据时间抽象转化的逻辑进行组织和剖析。资本通过时间的流转机制实现其内在逻辑和统治权力,资本主义系统运行的核心即在于时间的社会再生产与分配。从叙事上来说,“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在转化为社会财富的同时,也相应地转化为阶级统治的时间权力。资本的无限增殖与物化的人类劳动相互交织,资本主义的社会时间结构与无产阶级的生存状态皆在时间二重性的矛盾运动中不断转化重构,最终导向超越资本逻辑的历史非必然性——自由时间的解放。在此意义上,《资本论》中“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的出发点和立脚点皆是时间性的。《资本论》的时间辩证法并不停留在针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抽象解构层面,而是一种积极朝向未来的理论探索。
以时间概念为切入点,马克思深刻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时间如何从“人的积极存在”异化为“资本的积极存在”及“人的消极存在”,从而进一步探讨自由时间解放的现实可能性。马克思指出:“时间……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20]每一种生产方式都创造出与自身再生产系统相匹配的时间性系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它无法实现自由时间的社会化和自由个性的解放。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时间不再从属于资本,资本才能为整个社会创造自由时间,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可以说,人类劳动为社会时间之创造者,资本为社会时间之重塑者,劳动的自由解放实际上就是自由时间的解放。《资本论》的时间概念实际上具有人类学、政治经济学批判和科学社会主义建构三重内涵。一言以蔽之,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解开了“资本之谜”,也解开了“时间之谜”和“自由之谜”,在揭示资本运行的规律和限度的同时,为当代社会主义世界中人的解放指明了方向。
编辑:胡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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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此为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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