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与二婚丈夫共同生活了 8 年,直至丈夫去世,她才意外发现丈夫在婚姻期间一直在私下向前妻转账,累计金额高达 60 万元。
女子想要回这笔钱,但她能如愿以偿吗?
01 案件回顾
张女士与二婚丈夫李先生携手走过了 8 年时光。尽管李先生有过一段婚姻经历,但他们的日子过得也算和和美美,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着一家小店铺,为生活努力打拼。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李先生突然因病离世,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张女士悲痛欲绝。
在处理丈夫后事、整理遗物的过程中,张女士偶然发现了几本银行存折和一些转账记录。
仔细查看后,她震惊地发现,丈夫这些年竟一直在向一个叫王芳的女人转账,金额累计高达 60 万元。经过一番查证,张女士得知王芳正是李先生的前妻。
回想起过去,李先生时常以店铺需要进货、偿还债务等理由向她要钱,她从未有过丝毫怀疑,每次都全力支持。
可如今眼前的这些转账记录,让她如梦初醒,原来丈夫一直在背着她给前妻送钱。
转账明细中,除了标注有类似抚养费、货款之类的款项,还有在特殊日子如结婚纪念日转出的带有特殊寓意的金额,像 520 元、1314 元等等。
张女士感到无比愤怒和委屈,她认为这 60 万元是她和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努力积攒下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未经她同意私自转给前妻,这是对她的严重欺骗。于是,张女士毅然决定将王芳告上法庭,要求王芳返还这 60 万元。
02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分析,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所有。
李先生在未征得张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共同财产转给前妻王芳,尤其是那些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金额,明显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规定,这些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王芳理应返还这部分财产,总计约 605000 元。
但此案件的难点在于,对于其他一些转账款项的界定存在争议。
王芳拿出了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文件以及部分交易往来的证据,试图证明某些款项的合理性。
而张女士由于之前对丈夫的完全信任,并未留存相关证据来确切证明这些钱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所以对于这部分款项,王芳无需归还。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定,王芳需返还张女士 579000 元。
03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警示着我们,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都肩负着平等的权利与义务。
任何一方若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都极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坦诚相待,共同守护好家庭的财产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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