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新旧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逐条对比说明!

楼市   2025-01-06 11:04   陕西  




     2024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00-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


 立刻整理对比了新旧版本标准之间的核心差异与变动,确保公司能够迅速适应并引领行业标准的最新发展。

01

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特点

1

新版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新版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3

新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应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

4

新版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

5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其合同总价及合同单价内的管理费及利润不应做调整

6

工程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不低于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

7

发包人累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或担保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 3%

02

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变化

2.0.12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7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合同图纸、合同规范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时,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5.3.3 如最高投标限价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复查,其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偏差较大的,招标人应做出说明并对其不合理内容进行修订。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其他的计价活动可参照应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3.1.2 工程量清单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增值税分别编制及计价。采用其他清单形式计价的,本标准适用的规则仍应执行,专门性的规定可由发承包双方参照本标准相关规定另行明确。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4 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清标、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和期中支付、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5 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对自身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接受委托的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对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委托方负责。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就其委托并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3 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法定优先、有约从约的原则。





3.4合同选择与要求

3.4.1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可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3.4.2 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招标图纸设计深度、技术难度、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计价风险等因素,选择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3.4.3 紧急抢险、救灾或特别复杂的工程,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3.4.4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格应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背离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范围、工期、价款、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3.4.5 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存在缺陷的,应按照本标准第 8.2 节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单价可用于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以项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应按本标准中总价合同的相关规定计价。

3.4.6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要求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仅反映合同总价的价格构成,出现工程量清单缺陷的,其价格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按合同约定应用于工程变更、新增工程等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如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以暂定数量单价计价的项目,其清单项目应按本标准中单价合同的相关规定计价。

3.4.7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为暂定价,应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定和发包人发出的施工图纸、相关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按实确定工程项目及其数量,乘以其项目成本单价,计算合同工程成本,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相应酬金及增值税后调整合同总价。

3.8建筑信息模型应用

3.8.2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进行工程计量及编制工程量清单。





5.3.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不迟于结束审查的次日将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13.1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13.1.1 若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工程质量、进度、价款支付与扣除、工期延期、索赔、价款调整等发生任何法律上、经济上或技术上的争议,首先应根据已签约合同的规定,提交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解决,并应抄送另一方。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在收到此提交件后14天内应将暂定结果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对暂定结果认可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暂定结果成为最终决定。

13.1.2 发承包双方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暂定结果通知之后的14天内未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双方已认可该暂定结果。

13.1.3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不同意暂定结果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提出,说明自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此时该暂定结果成为争议。在暂定结果对发承包双方当事人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发承包双方应实施该结果,直到按照发承包双方认可的争议解决办法被改变为止。

13.2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13.2.1 合同价款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可就工程计价依据的争议以书面形式提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争议以书面文件进行解释或认定。

13.2.2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就发承包双方提请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或认定。

13.2.3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在收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书面解释或认定后仍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请仲裁或诉讼。除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或认定,或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中不予采信的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出的书面解释或认定应为最终结果,并应对发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


以下不属于正文

2024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出台将为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对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给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各单位应尽快结合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确保企业管理制度与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相适应。并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标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实施奠定自身坚实的人才基础。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解读应用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培训时间

线上直播时间:

2025年01月17日(直播结束以后15天回看播放时间)

注:直播内容只针对培训内容的第一部分

线下面授时间:

2025年02月23日-25日(23日为报到日)培训地点:北京市

2025年02月26日-28日(26日为报到日)培训地点:成都市

培训费用
线上直播费用:980/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线下面授费用:3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
注:针对1月17日线上直播学员:2200/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
统一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15191416936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解读应用与工程造价法律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相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主要修订内容与重要意义

1.1主要修订内容

1.2标准定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三大问题

二、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的主要内容在全过程造价管控下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一)清单计价与计价风险的要点及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1.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责任由谁承担?

2.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是否必须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工程量清单划分的清单科目有哪些?

4.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何种价格形式?

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全费用价格如何组成?

6.综合分析表需明确哪些内容?

(二)24清单计价标准下的合同选择与要求

7.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谁负责?

8.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谁负责?

9.分部分项清单宜采用什么价格形式?措施项清单宜采用什么价格形式?

10.综合单价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发生的费用?

11.甲供材情况下安装损耗和总承包服务费如何计算?

12.安全文明措施费应如何计算?

13.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哪些内容?

14.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5.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可否约定所有风险和无限风险?

16.哪些事项引起的计量和计价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

17.哪些事项引起的计量和计价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18.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的,合同价格如何调整?

19.施工方案改变增加的措施项目费用由谁承担?

20.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有哪三种?

21.单价合同的合同总价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22.总价合同包含的费用有哪些?

23.合同条款中应设置哪些与工程计价支付相关的内容?

24.投标报价澄清和说明如何进行?

25.投标报价的算术误差如何修正?

26.投标报价存在哪些问题时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说明?

(三)发包人提供材料与承包人提供材料的差异化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27.甲供材时应明确所供材料的哪些内容?

28.甲供材损耗率如何计算?

29.承包人超领甲供材时如何扣除超领费用?

30.甲供材改为包工包料的程序和计价方法是什么?

3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该如何确定责任?

32.包工包料改为甲供材时如何进行计价?

(四)24清单计价标准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责任承担

33.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由谁承担?

34.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由谁承担?

35.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是什么?

36.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是什么?

37.甲供材料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是什么?

38.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及依据是什么?

39.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及依据是什么?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依据及风险管控

40.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41.最高投标限价是否需要按照定额和信息价编制?

42.最高投标限价的价格水平如何确定?

43.投标人如何考虑投标报价时的工期可行性及风险影响?

44.投标人如何开展现场踏勘及措施项目清单的复查工作?

45.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准确完整性与清单复核的关系?

46.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复核和工程量清单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六)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及风险管控

47.投标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如何考虑?

48.未填报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如何处理?

49.总价合同投标人是否需要补充完善工程量清单?

50.投标报价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51.按项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风险由谁承担?

52.甲供材料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包含哪些内容?

53.暂估价材料如何投报综合单价?

54.投标人如何对措施项目清单自主报价?

55.投标人如何投报总承包服务费?

56.投标人使用造价信息投标报价时需考虑什么?

(七)24清单计价标准下的合同工程计量要点

57.工程量清单计量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58.物价波动价格调整的计量与调价周期的关系?

59.承包人实施的哪些工作不应予以计量?

60.单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什么?

61.总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什么?

62.措施项目如何计量?

63.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变更如何计量?

64.总价合同的工程量变更如何计量?

65.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如何计量?

66.返工工程引起的工程量计量规则是什么?

67.返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则

68.新增工程量计量规则是什么?

(八)24清单计价标准下的合同价款调整要点与法律风险应对

69.哪些事项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70.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合同价格如何调整?

71.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合同价格如何调整?

72.暂估价招标由谁进行?

73.认质认价的材料如何计价?

74.材料暂估价确定后如何调整综合单价?

75.专业工程暂估价确定后如何调整合同价格?

76.工程变更时总承包服务费如何调整?

77.物价变化调整合同价款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78.市场价格波动可以调整合同价格的幅度一般是多少?

79.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如何适用情势变更调整合同价格?

80.工期延误或顺延期间的物价波动如何调整合同价格?

81.哪些费用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

82.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如何调整?

83.单价合同的工程变更估价原则是什么?

84.变更工程量超过15%时如何调整合同价格?

85.总价合同工程变更如何变更估价?

86.工期顺延期间措施项目如何调价?

87.因变更而增加的额外措施项目如何确定价格?

88.合同更改情况下措施项目费用如何调整?

89.措施项目费用调整的逾期失权规则是什么?

90.发包人取消部分工作,承包人的损失和预期收益如何补偿?

(九)新增工程及工程索赔如何进行合同价款调整

91.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外的新增工程如何计价?

92.新增工程分部分项采用单价合同的,如何调整合同单价?

93.新增工程的措施项目费用如何计价?

94.承包人工程索赔的程序性要求有哪些?

95.发包人如何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索赔?

96.工期索赔中延误事件与关键线路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97.费用索赔如何计算?

98.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如何分担?

99.赶工时如何计算赶工费?

(十)合同价款期中支付与结算支付要点解析与法律风险应对

100. 预付款如何支付?

101. 安全生产措施费如何支付?

102. 进度款如何支付?

103. 施工过程如何进度结算?

104. 如何进行竣工结算?

105. 合同解除后如何进行结算?

106. 工程保修如何进行结算?

(十一)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利弊要点分析

107. 什么是争议评审?

108. 发承包双方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遵循哪些程序?

109. 发承包双方选择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遵循哪些程序?

第二部分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背景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实务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制定的形式与背景

1、2024版与2013版对价款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区别

2、2024版新清单对价款精细化管理的亮点与挑战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核心修订原则及对价款精细化管理的影响

1、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趋势、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2、风险分担原则的改变

3、合同价格调整事项的改变

4、响应38号文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5、强化投标报价说明与澄清

(三)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下的价款精细化管理列项计价标准及计价过程

1、工程量清单编制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投标报价编制等

4、投保报价澄清或说明

5、合同价格调整

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7、施工过程结算

8、竣工结算

(四)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下的价款精细化管理清单列项明细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4、增值税计价表

(五)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下的全过程造价管控要点

1、招投标阶段造价管控要点

2、合同约定阶段造价管控要点

3、施工阶段造价管控要点

4、结算阶段造价管控要点

5、审计阶段造价管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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