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战友聚会,一个好久没见的现役战友刚好可以参加。当过兵的在一块,现役退役的军人在一块,退役安置的问题自然就是大家必须要说的话题。
记得这个战友之前谈起自己的退役转业到时候,一直是把行政机关,也就是公务员当做自己的第一选择的,所以之前也主要了解了这方面的事情。然而这次回来,他却突然告诉我们,他有一个新的选择,一个新的方向,那就是军队文职人员。
虽然未来自己转业安置的时候,不一定肯定会选择这个方向,但是这个方式绝对是一个可选的选项。如果可能的话,他倒很愿意尝试。
对于他的新选择,大家第一表示惊讶,第二表示理解,第三就是祝福了。
说是惊讶,主要是他的这个思路过于超前或者另类。《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明确: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责任义务,社会力量应当支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而我们的身边,在选择安置方向的时候,必然是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这样的排序,也有着宁去机关当凤尾,不去企业当鸡头的说法。
而各类法规中,各类规定中,也似乎从没有把军队文职人员、军队单位作为安置的方向。所以听到他的选择,听到他的信息,我们是有些吃惊的,毕竟第一次听说。
说是理解,很简单,退役安置的路自己选,自己喜欢哪里就去哪里,这事情可没有标准答案。就如同当年一位已经获得公务员资格的战友,愣是放弃资格选择到事业单位去工作,因为专业对口的原因。所以我们虽然感到惋惜,但是也绝对支持,走哪条路只有自己知道。
说是祝福,就是觉得既然他有这样的想法,必然有自己的考量,也必然会有自己的收获。或是军旅情节,或者岗位对口,或者其他待遇等。反正觉得这么选择了,肯定是收获更多,所以我们能做的除了支持就是祝福了。
从退役军人中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倒不是新鲜事。去年各大军兵种和院校,都开展了从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以及自主择业退役军人中招录文职人员的工作。比如陆军的公告里这样说的:为吸纳优秀退役人才继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从退役军人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陆军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对象: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完成地方安置程序的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安排强制退役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人员,不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当时公告出来的时候,在退役军人中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和争议。有人说,人家好不容易获得了逐月和自主的资格,你这一招录成为文职人员,意味着他们就要放弃这来之不易的资格,是不是有些吃亏和不好。
也有人说,这工作其实就是鸡肋,肯定愿意这样做的人很少不多,所以走了形式意义不大。
但是也有人说,哪怕只有一个人愿意,这工作的价值也就到了。给大家一个其他的选项,本身就是对这些战友的关爱和支持,好事。
反正呢,无论这个事情怎么样,最后还是开展了,至于效果如何,因为只有一年多时间恐怕也无法评估。
但是这个事情却给大家很多的启示。一是《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的存在,意味着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绝不是一时之举,会一直开展下去。二是招录的范围,绝不仅仅是逐月和自主这两个群体,范围应该是整个退役军人。所以当时就有人认为,或许未来可以直接转业成为文职人员的。
而这些关注点,在今年的相关公告中也得到了体现。国防科技大学2025年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工作相关公告里说,为了吸纳优秀退役人才继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国防科技大学拟从2025年选择以转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
招录对象为2024年达龄、调控退役,并选择以转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其中,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人员,不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可以看出,从2025年选择以转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工作,有这样几个关键信息:
一是当年度的退役人员。二是退役方式为达龄、调控退役,这意味着正常的退役军官目前还不在其中,或许人家也不会主动选择。三是需要自己申请,意味着这不是强制的选择。四是这算是提前批的转业安置,如果批准了录取了就办完手续直接报到,成为文职人员。如果不批准或者不符合条件,估计也不影响回到地方后的正常安置。
所以考虑到开展招录文职人员的时间阶段,所以这个工作严格意义上讲和正式的退役安置不是一回事,是有关院校单位提前和转业军官达成的一种就业协议,用招录的方式实现了安置的效果。
但无论是不是真正的转业安置,但是对于这些战友来说真的是多了一个选项,多了一个方向。生活中确实会有部分战友真的喜欢军营却因为年龄、军龄等原因不得不离开,而通过这种“安置”方式,既完成了退役的程序,也让他们留在了部队,同时也给军营留下了相应的人才,可谓是一举多得,值得推广。
只不过我们需要明白,能够这样做的转业军官并不是很多,有这样需求的单位也不会很多,未来必将还处于摸索探索之中,效果还有待观察。同时如果选择了这样的“安置”方式,意味着你放弃了政府安排工作的资格,放弃了体制内的编制和工作,未来也就不能重新安排了。这点,还需要想清楚,做好取舍。
但是无论如何,无论效果如何,都可视为好事,可以坚持和实施。
这些年,随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的正式施行,军队文职人员招录领域迎来了重大变革,“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退场与“专项招录”的登场,无疑是最引人瞩目的变化之一。
“军转文”曾经作为一种内部转化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现役军人向文职岗位过渡的需求。而从退役军人中招录文职人员,将退役方式从逐月向转业延伸,无疑会增加退役军人和军队单位的选择面,提升适配度和对口率,同时也为大家的退役选择增加了新的选择。
所以有人预测,未来随着工作的深入,自主就业士兵、复员军官,会不会也会拓展其中,谁又知道呢?也许从军营到军营,从军装到文职人员,这种无缝连接的方式的确还是不错的,更何况,现在文职人员的待遇也不差,很多地方也给与了参照军人的优待待遇,所以还是值得期待的。
只不过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转业军官来说,该如何选择又是一个幸福的烦恼呀。
不过烦恼归烦恼,有更多的选择总归是好事。正如一位战友说的,路径多样化是好事,总有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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