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及时把矛盾纠纷
化解在基层,
化解在萌芽状态。
有效"引导+疏导"
成功调处一起重大风险医患纠纷
2024年2月,村民朱某因口腔有一明显囊肿物前往吴某的诊所就医,双方沟通后,吴某从赣州市请来医生余某为朱某在诊所内进行手术。但术后,朱某持续身体不适,同年4月,吴某为朱某进行第二次手术,并将组织样本送往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显示,朱某已为鳞状细胞癌晚期。医患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巨大分歧。
吴某认为朱某所患细胞癌为其既有疾病,与手术无关。手术既不可能导致细胞癌的发生,也不会对其疾病产生恶化作用。另第一次切除手术是余某实施的,不应该由自己独自承担责任,自己已经为朱某先行垫付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承担了应尽的责任。朱某则认为,在手术前,自己的身体并无太大异样,因为手术才导致自己产生疾病并迅速恶化。吴某应当为此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给付70万元医疗费)。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朱某采取过激手段,甚至住在诊所内,扰乱诊所的正常营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会昌法院在得知具体案情后,认为该案有较大刑事转化风险,避免矛盾升级,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因此积极会同属地基层力量形成调解专班。2024年8月中旬,承办法官前往当事人居住地,采取“点对点”“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鼓励朱某勇敢面对、积极治疗,抚慰朱某悲观情绪,化解其对抗心态;其次,又为朱某详细解释诉讼程序,并以过往类似案例为切入点,引导朱某回到法律渠道,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使得朱某认识到采取过激手段的错误性,承诺不再使用错误方式维护权益。最终,双方当事人签署初步调解协议,吴某现场向朱某支付现金9万元,朱某前往医院治疗,并承诺后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至此,该起有重大风险医患纠纷被成功化解在基层。
亲姐妹因琐事打官司
法官上门解纷实现三案一结
来源|周田法庭、西江法庭
编辑|新媒体团队
编审|综合办公室
核发|宋 斌
点“在看”给我一个小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