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倡议】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济南市育贤第二幼儿园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

教育   2024-10-12 17:11   山东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济南市育贤第二幼儿园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近些年,发生了多起因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载超速、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治理行动,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我们衷心地期待能得到您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严格履行好以下责任。




遵守交规  谨慎慢行

主动了解电动自行车属性,确保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使用拼装改装车辆。要主动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确保牌证齐全再出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谨慎慢行。严格执行交管部门“一盔一带”安全出行要求,确保驾乘人均佩戴安全头盔。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有辅道的走辅道),不驾驶无号牌、报废车、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接送学生,不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斜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驶,文明礼让行人。




学习交规  履行责任

和子女共同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家长和子女共同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时刻提醒自己,安全大于天,真正让家庭远离交通安全事故。

家长要严格履行监护责任。不为不到法定年龄的孩子购买和提供任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用于上放学,不让孩子乘坐载货三轮车、轻便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和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美满,为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抵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穿行等违法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做到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初        审|郑敏敏 赵文静

复        审|刘   杰 

终        审|王   霞 

   图文 编辑|宣传小组


济南市育贤第二幼儿园
济南市育贤第二幼儿园隶属于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紧紧围绕“创设优质教育资源,促幼儿全面快乐成长”的办园理念,竭力为幼儿创设安全、愉悦的教育环境。该平台主要用于介绍幼儿园基本动态、特色活动展示、传播先进育儿理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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