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评残,退役前与退役后有什么区别?

职场   2024-10-16 22:11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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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办理评残、评慢性病的时间,通常每年结合老兵复退期间展开。

下发办理评残的通知,也会在退役前7月份左右或10月份左右下达至基层单位。
小张在训练过程中,不小心受了伤,通过私下询问相关部门,他的训练伤也接近评残的边缘。
但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士小张还想继续在部队长期服役,如果评残了,势必会影响下一步的军士晋升,如果没有晋升高一级的军士,反而又把评残的机会错过去了。
近几天,可把中士小张难为坏了,不知道如何进行决择。
于是,他想起了在人力部门工作的老乡李干事,他决定找李干事问一个主意。
李干事得知小张的来意后,给他说起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于能否在部队继续服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即使在评了残之后,还可以视情在部队继续服役。
如果错过了服役期间的评残,还可以在地方进行评残,前提是要把相关的评残材料保存完整。
也就是说,必须有服役期间医疗诊断的相关病例,待地方医疗部门最终评定后,达到病残条件的,依据相关的评残规定,可以进行评残。
那么问题来了,退役前与退役后都可以评残,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区别有很多,比如说评残的部门不一样;再比如说评残的核定时间不一样等等。
但不管怎么说,只要符合评残的标准,无论是在服役期间还是在退役后,都可以进行评残,且不影响评残的等级。
两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个人的“钱袋子”问题。
如果在退役前进行评残,部队会发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助:
1.军人伤亡残疾保险金。此部分补助,主要针对因战因公至伤至残的军人进行发放。因战、因公致伤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军人;因病致伤残,鉴定为1-6级伤残等级的军人。
2. 军人伤亡保险附加残疾保险金。此部分补助,主要针对因战因公至伤至残的军人进行发放。因战、因公致伤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军人;因病致伤残,鉴定为1-6级伤残等级的军人。
3.残疾抚恤补助金。如果在服役期间进行评定,则当享受评定当年的残疾抚恤补助金,如果回到地方进行说不定,通常情况下,回乡的次年进行评定,相当于少了一年的补助金,因此可以说是早评早享受这部分补助。
4. 伤病残军人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这部分补助也只有在部队进行评残之后,才可以享受,通常情况下,鉴定为1-6级残疾等级和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人,在退役安置时,会享受相关的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
以上的几部分补助,也只有在服役期间进行评定,才可以享受。
如果在地方进行评定,虽说最终评定的结果是一样的,但不再享受服役期间评残的相关补助。
这部分补助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因此,如果能在部队评残,个人建议最好在部队进行评残。
当然了,如果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未能够在部队评残的,也可以回到地方进行评残。
另外在评残时,并不影响评慢性病的评定,因此建议“两项都参评”,评上慢性病,退役时也会有一次性经济补偿;参加评残的人员,再评慢性病时,将统一的材料直接上交卫生部门即可。
小张听了张干事的介绍之后,心里面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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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复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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