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源
【问题描述】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采用两路市政电源时,两路电源或其中一路未供电;采用一路市电加自备发电机时,发电机投入时间不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0.1.4 消防用电按一 、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6.1.8 发电机组的自启动与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于应急供电的发电机组平时应处于自启动状态。当市电中断时,低压发电机组应在30s内供电,高压发电机组应在60s内供电。
消防配电
【问题描述】消防配电线路的选择与敷设,不满足消防用电设备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0.1.1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3.8.4 消防配电线路的选择与敷设,应满足消防用电设备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0.1.5 除三级消防用电负荷外,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10.1.5的规定。
表10.1.5 不同建筑的设计火灾持续时间
建筑类别 | 具体类型 | 设计火灾延续时间 (h) |
---|---|---|
仓库 | 甲、乙、丙类仓库 | 3.0 |
丁、戊类仓库 | 2.0 | |
厂房 | 甲、乙、丙类厂房 | 3.0 |
丁、戊类厂房 | 2.0 | |
公共建筑 | 一类高层建筑、建筑体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 | 3.0 |
其他公共建筑 | 2.0 | |
住宅建筑 |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 2.0 |
其他住宅建筑 | 1.0 | |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² | 1.0 |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 2.0 | |
城市交通隧道 | 一、二类 | 3.0 |
三类 | 2.0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 | 2.0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3.7.16 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表13.7.16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名称 | 持续供电时间 (min) |
---|---|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 ≥180(120) |
消火栓、消防泵及水幕泵 | ≥180(120) |
自动喷水系统 | ≥60 |
水喷雾和泡沫灭火系统 | ≥30 |
CO₂ 灭火和干粉灭火系统 | ≥30 |
防、排烟设备 | ≥90, 60, 30 |
火灾应急广播 | ≥90, 60, 30 |
消防电梯 | ≥180(120) |
注:1. 防、排烟设备火灾时应大于等于疏散照明时间,不同场所的应急照明时间见本标准表 13.6.6。2. 表中 120min 为建筑火灾延续时间 2h 的参数。
【问题描述】电线电缆(外护套)的燃烧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8.9.1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可适用亍民用建筑中有耐火要求的场所。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应具有不低于B1级的难燃性能;
13.8.4.1 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采用的火灾主动报警系统的报警总线,应选择燃烧性能B1级的电线、电缆;其他场所的报警总线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电线、电缆。消防联动总线及联动控制线应选择耐火铜芯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 的规定。
13.9.1 为防止火灾蔓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发生火灾时的扑救难度,选择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民用建筑中的电力电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选择燃烧性能B1级及以上、产烟毒性为t0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的电线和电缆;
2 避难层(间)明敷的电线和电缆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产烟毒性为t0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的电线和A级电缆;
3 一类高层建筑中的金融建筑、省级电力调度建筑、省(市)级广播电视、电信建筑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线电缆燃烧性能应选用燃烧性能B1级、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
4 其他一类公共建筑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产烟毒性为t2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2级的电线和电缆;
5 长期有人滞留的地下建筑应选择烟气毒性为t0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的电线和电缆;
6 建筑物内水平布线和垂直布线选择的电线和电缆燃烧性能宜一致。
【问题描述】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不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0.1.1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幵敷设在电缆井、沟 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问题描述】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在电缆井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0.1.1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问题描述】消防配电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缆敷设时,分隔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8.1.4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线、电缆丌宜同管(槽)敷设;当同管(槽)敷设时,应采叏隔离或屏蔽措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1.2.5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4.3.12 系统应单独布线。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不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问题描述】电气线路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等处的防火封堵不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6.3.4 电气线路和各类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竖井井壁、建筑变形缝处和楼板处的孔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6.2.9.3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