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相关要求,以奖促学推动综合素质培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于11月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开展评选并全面推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改革,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新办法,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学习动力和创新活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化工领军人才。
10月下旬,化工学院全面调研以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改革。一是实行分类评选,抓好育才基础。持续优化评审办法,落实国家要求,设置工程硕博士试点专项名额。建立贡献导向和发展导向为特色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价新机制,强化科研工作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同时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构建“学术评价-道德评价-综合能力评价”三维评价法,不把论文数量、文章分区、影响因子作为唯一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二是以学生为中心,推动制度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程参与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评审过程的监督等,并于11月6日召开“国奖候选人评审说明会”,明确国奖改革背景、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学生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公开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征求学生意见并对学生疑问,做出准确而有温度的回复,用“走心”的管理服务助力学生成长。三是创新交叉评审,落实责权匹配。打破单一学科评审的局限,按照专业相近、研究领域相似原则,采用交叉评审方式开展评选工作,多角度审视申报人的研究工作和内容,全面评估其创新性、科学价值和社会影响。正式评审前,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说明会,明确评价准则、评价标准和评审要求。现场公布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对评选过程和结果负责,对学生提出的质疑现场给予解释说明,赢得学生认可,确保评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评审的公信力。
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落下帷幕,院级公示期间实现零异议。未来,化工学院将继续坚持把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元素融入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积极参考同学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断优化奖学金评审政策,完善奖学金评审工作体系,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属性,发挥好奖学金评选“指挥棒”的作用,培养立志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