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执行工作,张军强调: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会议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行工作关系民事权利实现,关系国家法制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制约执行质效的瓶颈性问题有哪些?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促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能感受到“温度”?注重善意文明。
“执行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强制性依然是执行工作的重心,善意文明执行更考验能动司法的能力水平。细致甄别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区分有财产却不履行的“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失能”者不宜纳入失信名单实施强制执行,而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社会救助等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兜牢民生底线”。
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有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有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为一名执行律师,我带领团队积极相应国家的号召,深度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中,遵从《律师法》的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大量的执行办案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律师办理执行案件核心是做人的工作,只有把人的工作做好了、做足了,才有可能把案子办好,主要有以下几点思考、感受,分享给大家:
1.正确区分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和不诚信的被执行人
我们在代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在和客户谈案的时候,就必须要准确地了解被执行人负债的原因、现在的工作生活家庭情况,通过全方位的了解,可以准确的勾勒出被执行人的画像。
对于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我们要建议客户给被执行人充足的时间还款,要帮助被执行人走出困境,而非采取限制高消费、拉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这些行为只能让被执行人工作生活进一步恶化,并不利于其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
而对于不诚信的被执行人,我们律师必须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向客户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及逃废债的具体手段。接受委托后,为客户制定详尽的方案全力追讨债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如果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涉嫌犯罪的,一定要向相关部门控告,让“老赖”吃吃法律的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执行律师的作用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关系的修复
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律师容易陷入办案的漩涡,为了办案而办案,忘记了办案是手段而非目的,我们办理案件的目的应当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是实现当事人的债权。那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重点核实的是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被执行人负债的原因、申请执行人诉讼的原因等情况。
只有把这些情况了解清楚了,我们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才能高效快速的解决问题。比如我们在代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发现被执行人不是不愿意还钱,而是被执行人的确没有足够的现金,但是愿意用房产抵债,知道这个情况后,我们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进行了充分友好的沟通,最终快速达成执行和解,解决了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也修复了双方的关系。
3.最高效的执行策略是促成执行和解
办理执行案件有很多的方法,比如说去查找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措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人犯罪证据等等。
但我们总是经常犯的错误是把手段当成了目的,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走法律程序上,其实我们采取这么多法律措施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债权。
那最高效的做法应当是找到执行案件的破局点或者说是被执行人最在意的人事物,然后和被执行人进行和谈,化解矛盾,促成执行和解。
当然可能一次谈不好,那就多谈几次,那就做出一些妥协和让步,总会找到双方的平衡点。比如我们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大量的资金转移到了股东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和被执行人谈判,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进行税务举报,被执行人会权衡利弊,只要双方各退一步,促成执行和解的概率还是会比较大。
4.法律只是解决执行难的方法之一
法律思维是律师的优势,但也是律师的劣势,律师容易陷入到法律思维之中,所有的问题都想着怎么用法律去解决。但是我们的执行案件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对于社会性问题,我们需要综合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方法去解决。
比如说我们掌握了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犯罪证据,按照法律思维,我们就会去控告被执行人刑事犯罪,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能还会采取复核、刑事自诉等方式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下来一年两年就过去了。如果我们运用商业思维直接和被执行人进行谈判,或许几天就执行回款了,当然这要求律师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除了法律知识的学习,我们还要懂商业、懂谈判、懂心理学等等,总之,是学无止境。
5.一步执行到位只是理想的结果
很多时候我们办理执行案件,都是在想被执行人差我们1000万,要怎么去把这1000万执行回来。其实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现实的情况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很多被执行人的确存在各种困难,履行能力明显偏弱,特别是现金履行能力更差。
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知,对案件的办理结果要有清醒的预判。其实很多案件只要和被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或者以物抵债的协议,应该说案件就已经办理成功了。
总结 / zo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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