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生联系大冰。
大冰的资料显示,他是一个作家。
他的签名是:“道之不行,求诸于野,于无常处知有情,于有情处知众生。”
“道之不行,求诸于野”,这句话并没有具体的出处。
它的含义是:当正道或理想在主流社会、官场等环境中难以实施或得到认同时,人们应该转向民间、自然或更广阔的领域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或灵感。
“于无常处知有情,于有情处知众生”:这句话出自大冰的作品《你坏》或《啊,2.0》的封面语。
它的含义是:在看似无情或变化无常的事物背后,往往隐藏着深厚的情感和联系;
而在充满情感或温情的地方,我们又能看到众生百态,体会到人性的复杂与多样。
接下来看一下大冰老师是怎么把这句话应用到实际案例上的。
女生说她的母亲从她弟弟一岁起就抛弃了她们,独自逃离,但是她现在又回来找她们。
和弟弟短暂的合住了3个月,她又抛弃了弟弟走了。
弟弟都跪下来恳求她,让她留下来,弟弟结婚之前照顾弟弟,弟弟结婚后照顾孙子。
她妈妈非常决绝的说必须走。
看得出来女生一直在为自己的弟弟打抱不平,她认为自己的妈妈非常冷酷无情,她甚至是恨她的,所以她用了“抛弃”“独自”“恳求”“决绝”这几个词。
她知道自己一个女孩子的身份是留不下妈妈的,所以她一直用弟弟来说话。
实际上这个时候她把自己和弟弟放到一体的位置,妈妈连弟弟都抛弃了,对她就更不用说是多么的绝情了。
大冰老师是这样回答的:
妈妈再次离开他们不能算作抛弃,因为他们已成年,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了。
对于更小的时候妈妈离开了他们,大冰老师也不认为是抛弃。
大冰老师的发言一直是站在妈妈的立场的。
他认为女儿一直不能忍受妈妈是受害者的身份。
女儿表示能理解,但是不能接受。
理解和接受的隔膜,就在于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如花隔云端总是隔了一层。
她如果真的能理解妈妈是个受害者,就会知道这个地方对她来说有多么的残忍。
噩梦逃离都来不及,忘记都不足够,怎么又会再次回来。
这个陌生的地方,有她熟悉的人,眷恋的亲情。
我甚至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她是故意等到孩子一岁再走的。
被拐卖的男人家里,肯定都是希望女的给他们生儿子,没生出儿子来,他们肯定是严加看管的。
因为生了儿子,他们对她看守的放松,所以才有了她逃离的机会,她对儿子应该是心存感激的吧!
其实说真的,如果没有斯德哥尔摩症的人,她就不会对一个强迫自己的人有什么好感,生儿育女完全是被迫。
这个家庭从她被拐卖来的那一刻,就注定不会拥有正常的夫妻关系和母子关系。
我认为妈妈等到弟弟一岁了才走,也是舍不得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故意等到他好喂养的时候才走,不然光喂养一个没有自主能力的婴儿就够折腾的。
她不是心疼男人,只是心疼自己的儿女。
距离拉远了爱,没有经过时间打磨的感情,哪怕是亲生的母子也会有隔阂。
听刷到的视频里的这个女生说的话,她们对自己的妈妈又有几分真感情呢?不过是利用罢了!
她们想利用亲情的束缚、血缘的关系,把它长长久久的绑在身边,为自己和将来的小孩服务。
她们和自己的原生家庭一样,都莫得感情。
跟一个拐卖妇女的家庭,能继承到什么好的基因?
生来就注定拥有扭曲的基因和思想。
要我说故事里的妈妈就是太心慈手软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被好好对待的。
有的孩子的出生,就代表着罪恶的苦果。
看着他们就会想到那些让自己痛苦不堪的事实。
而事实证明妈妈是心软的,她放不下自己的孩子,所以主动回到这个让自己难受的地方。
但她也是清醒的,允许自己的思念有着落,却不允许自己继续和不幸的人生捆绑。
在女儿眼里,妈妈是罪大恶极的人。
大冰老师却说妈妈没有错。
妈妈首先是个体,是她自己,然后才是妈妈。
她是受害者,她拥有反抗和自救的权利。
被困拐卖的窝点,上天入地,求救无门,能救她的人只有她自己。
被拐后她的人生偏离了轨道,但人总归是为自己而活的。
自私是人性,而妈妈已经够无私的了。
我们没有权利去指责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
尤其是这个人还爱着我们。
被拐的人生,何尝不是命运无常的捉弄,无情的是毁掉她们人生的人贩子和既得利益者,有情的是作为人性的闪光点,她们没有在麻木不仁的生活中丧失自己爱人的能力。
她依然热爱着自己,和她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