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国采4、5批到期接续的原则,以及符合条件中选的产品有价格纠偏机制---所有拟中选企业,根据其报价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的比值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1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比值出现2家及以上的,全部纳入降价范围)的企业应进一步降价,使价差比值达到剩余90%拟中选企业的平均价差比值,否则取消拟中选资格。
目前,一共有65个产品需要价格纠偏;
根据测算可知,总有效报价数量约为700个左右,还有50个左右产品应该是超限价报价了。
官方给的比值说是2.6,之前风云药谈预测的值为2.6--3.3
当初,给予的建议如下;
1、极限系数值:应该在4--4.5之间
2、下限上提,上限下行:初步预计在2.6--3.3附近
3、一共要纠偏的数量为:749-47=709
709*10%=70个左右的数量需要进行10%的中选价纠偏
4、叠加河南联盟标的预期因素(原河南标的单元2是竞价,最多中选10家企业),会把江苏标的品间差比值扩大。
5、2025年底是全国国采接续大标,此次占领的市场份额会有很大机会延续更长时间跨度;也就是说本次标中选不仅仅是此次标的市场占领,会向后延伸。
6、2025年底国采接续大标的限价大概率为:同产品最低价的1.5或者其他系数值,中位数、平均值等取低,口服制剂依然有0.1元的底限政策。
7、中选价格未来,应该不会有非中选省份最低价的说法,应该是全国统一拉齐,应该也不会有非中选省份1.5倍/本组最高价的概念了。
8、根据天津的集采产品的“支付标准”预期政策,非中选产品的支付标准会在中选产品基础上“下调”。
9、本次各产品报量都不怎么充分,与实际临床使用量还是有不小的差距,要考虑到后续还有比较多的增量市场。
10、其他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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