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互害的事例越来越多令人担忧

文摘   科技   2025-01-06 17:40   北京  


 作者〡李老逵

5日,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女生拒绝司机绕路在高速被赶下车”的信息,公安蓟州分局发布通报:

经查,2024年12月30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某平台顺风车拉载一女子行驶至津蓟高速某路段时,欲改变行程,该女子未同意,产生纠纷。李某某遂对该女子进行辱骂,并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强行将该女子拉拽下车后驶离。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并予以记分,对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嘀嗒出行回应投诉:车主账号已禁封

据此前报道,1月5日,针对近期网友爆料顺风车车主与乘客在高速路上发生纠纷一事,嘀嗒出行发布官方情况说明,梳理行程相关信息,表示平台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确认乘客安全后,并立即跟进核实,目前该车主账号已封禁,乘客已报警,平台正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处理中。

我仔细看了事件全过程和网上流出的现场视频,还查阅了嘀嗒出行的相关规则,对此事件的评论如下:

1、女乘客的问题很大,甚至可以说一切的根源就是她晚上车的20分钟。

根据嘀嗒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的《合乘协议》,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顺风车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以下简称“乘客”)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第四条:“乘客理解并接受,车主并非专业的驾驶服务或出租服务提供者,在合乘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第五条:“嘀嗒顺风车平台向车主和乘客提供合乘信息,并提示双方确认的上车时间、地点,车主和乘客可根据实际路况情况协商适当调整上车时间、地点。由于乘客搭乘车主的顺路车辆属于民事互助行为,由于路况或车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时间的确定性无法保证,乘客可在行程开始前与车主确认行程,如由于路况或其他原因导致车主无法及时完成合乘行程,乘客可尽快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完成出行。鉴于顺风车出行方式乘客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车主的出行行程及时间,对于时间较为紧迫的出行需求,平台建议乘客优先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或者提前准备其他出行方式,避免由于车主行程的不确定性给乘客出行带来影响。”

女生下的订单是10:30出发赶12:55的飞机,我查了光路途时间就需要1个半小时,也就是说即便她坐的不是顺风车而是快车、专车,正点到达机场就12点了,这个时间计划赶飞机本来就是非常紧张的。

何况她还迟到20分钟,按这个时间节奏,即便车主后来不去取东西,她应该也是赶不上飞机的。

所以,涉事女生开始的计划和时间就没有规划好,并且还花了不少时间和车主掰扯15元左右的高速通行费,也为后来因时间紧张导致的双方矛盾爆发埋下了种子。

上车之后,车主表示要顺便取一下东西,此时乘客认为会耽误行程,而且自己是“独享”订单,于是双方矛盾升级,车主在高速上就把乘客拉下车。后乘客索赔损失并报警。

自己耽误了20分钟,却不让车主花五分钟顺便取个东西,显然是有点不近情理以及过于“上帝”视角了。

顺风车的“独享”只是不能再拉其他乘客,不是说司机就不能顺便取一下东西,反而根据平台规则,顺风车本来就是“车主的顺路车辆”,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乘客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车主的出行行程及时间,对于时间较为紧迫的出行需求,平台建议乘客优先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或者提前准备其他出行方式。”

就像很多网友说的“着急你打快车专车,别把顺风车当专车用”,这句话糙理不糙,就是这个意思。

2、顺风车车主虽然起初问题不大,却后续过于冲动行为过激,导致自己反而成了被惩罚的对象。

顺风车车主开始多次提醒女乘客时间和赶不上飞机的风险,虽然这里应该也有怕耽误自己事儿的原因,但是后来还是等了20分钟,整体上是OK的,但也正是因为自己等了乘客20分钟,肯定心里也不爽,也没按时取到自己的东西,这时乘客再表示不满抱怨的时候,他估计一下就炸毛了,冲动之下居然停在高速路边把女生给强行拽下了车,表示“我不拉你了”。

可是这一拽,就不是不拉了这么简单,首先高速上是不能上下客的,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6分。其次自己还为此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了。

冲动是魔鬼,代价很惨重。其实他不这么冲动的话,完全可以继续完成行程,哪怕是坚持去取东西,即便没有赶上飞机,只要自己花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乘客也占不到什么理;甚至他哪怕下高速停路边要求女生下车,表示不拉她了,而不是强行拖拽,也不至于落到后来的境地。

当然,是人都会有情绪,遇到不讲理“事儿多”的人,能够克制住自己的行为不超出合理至少是合法的范围,确实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也许行程继续,对双方会更危险。

不过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对司机的拘留,可能有点过于严厉了。我反复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除了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外,似乎并没有看到其他对应的条文,而如果是依据这条,那么当事女生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轻伤”的标准?通报上没有写具体的处罚依据,期待公安部门给予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

3、这事说到底,还是个底层互害的案例。

女生坐飞机打顺风车,也是图省钱,而顺风车主为了平摊油费,更是整整等了20分钟,谁都不容易,结果却是双输,女生受伤被网暴,司机罚款扣分加拘留。

芸芸众生,道德水准参差不齐,经济下行,一定会扩大人性之恶。按理说大学生和顺风车主都不是最底层的人,应该是有基本的道德水准的,但在极其卷的环境下,基本竞争的却成了道德底线。

乘客和车主表面上的底层互害,其实是内卷升级,让他们的情绪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

因为一趟顺风车导致受伤和拘留,这件事真的让人十分遗憾。但我们无需一边倒地支持乘客还是车主,因为这一切并非完全都是他们的错。
令人担忧的是,类似这样底层互害的事例,正越来越频繁地上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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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学双硕士毕业,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忙时搬砖,闲暇写作。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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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的第二把板斧
国家部委前官员,现律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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