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怒涨800万粉丝的挖呀挖黄老师,因为一辆豪车迈巴赫又重新回到了网友的视线之中。
黄老师更新了一条生日的转场视频,视频中的她开着一辆车缓缓停下来,将蛋糕中的生日数字换成了31,这也是抖音上近期比较火的生日转场。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黄老师在视频中开的车疑似“迈巴赫”“改装奔驰V260”。
大家对她的生日和蛋糕并不关心,但对这辆豪车兴味盎然。
不出意料的,评论区很多人的发言开始“酸溜溜”,比如:一首“挖呀挖”,就能挖出迈巴赫”等等。
黄老师的爆火是去年五月份,她作为幼儿园老师唱的一首挖呀挖的儿歌视频意外爆火,然后她就辞职了,据说还得了抑郁症。
当时这首挖呀挖真是火遍大江南北,甚至很多国家队也纷纷下场,克隆了很多辣眼睛烧耳朵的“正能量”挖呀挖,比如:
矿工、地铁建设人员挖呀挖,最终点亮千万家、连接千万家……
公安和消防也挖呀挖,最终守护千万家……
某官媒定调评论:「众多位生活奔波辛苦的成年人,被这首儿歌治愈的同时,也同样用这首儿歌,抒发出自己对生活的期待与憧憬,既欢乐又感动。」
当时我有点反胃,写了一篇《国家队你们就别挖呀挖了,真的很上头》,直接怼他们:“对不起,治愈你妹,我只想吐。”
幼儿园老师的受众是学龄前儿童,你们的受众呢?是成年人好吗?纳税也好,公共安全也好,防火救灾也好,都是严肃的话题,略轻松点可以,套上网红儿歌不显得俗气吗?是你幼稚还是我幼稚?
流量时代,内容呈现低幼与反智,同质化、低质化甚至庸俗化是不假,可你们一面批判互联网文化各种恶俗烂梗,一面自己写东西又要把自己的价值观糅合进内容里整出一些不三不四的东西来蹭热度,双标也不是什么玩的好吗?全然忘了主流媒体最重要的是做什么。
当年鸟叔江南style爆火,也没见主流媒体报道穿着大盖帽跳骑马舞普法的。我们不要全民幼稚化,更不要什么事都要上升到大众心态的层面,而且自认为代表大多数人的想法。
我对着主流媒体火力全开,但是对黄老师个人,我表示尊重和欣赏,不管她是骑自行车还是开迈巴赫。
只要她的钱来路正当没有擦边违法,偷税漏税,那么黄老师开迈巴赫,站在普通人角度,我觉得没什么好眼红批评的,人家不偷不抢,凭本事出名赚钱,碍着你什么事。
任何普通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合法改变命运,都值得我们给予足够的尊重和赞赏。
至于网红经济导致的其他系列问题,如大家都想当网红干直播,恰恰是普通人现在通过努力难以实现阶层跃升的心态映射和社会现实。
我在评论郭有才、吴柳芳现象时曾经多次说过,从某种程度上说,当网红,是目前底层老百姓为数不多的几个上升通道之一,还能够偶尔看到咸鱼翻身的神话。而那些牛逼车道,早就被瓜分殆尽,打上了深深的传承烙印,普通人基本没有染指的可能。
就算一夜暴富真的有错,那也不是郭有才、吴柳芳的错,错的是这个时代。
咱们这片土地上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泼天的富贵后面必然跟着泼天的麻烦甚至反噬,因为社会性红眼病真的是祖祖辈辈世世代代传下来的,源远流长,经久不息。
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样是富,生下来就富有的人被不少人跪舔,但是本身条件一般后来变有钱的人就会被指指点点。这说到底还是欺软怕硬势利慕强的国民心态在作怪。
嫌你贫怕你富,既怕姐妹过得苦,又怕姐妹开路虎。一边抱怨社会普通人没机会,一边害怕别的普通人改变命运,这就是丑陋且双标的国人心态。
还有的人略微有点文化,“忧心忡忡”地“忧国忧民”:郭有才黄老师爆火了,所以上了大学有什么用呢,大学毕业工作,一辈子的收入,不如一个没有什么学历的网红几天的收入。
然后指责他们助长了精神怠惰、不思进取、意志消沉的错误价值观,并呼吁国家“重拳出击”,甚至要“割掉危害孩子这些全民网红毒瘤”,否则“主流价值观都要坍塌了”。
如果几个网红都能干塌主流价值观,那只能说主流价值观是豆腐西施做的了。
说“大学毕业不如当网红”这类话的人,属于典型的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你如果觉得成为网红比读那么多年书当社畜更容易更轻松的话,那你大可以去试试,试试就知道有多难了,所有人都只看得见成为网红后赚的钱多,成为网红的路又谈何容易?
别忘了,人家有抖音,你也有抖音,你有本事也挖出一台迈巴赫来,或者也试着学学郭有才,看看你能不能一个人带火一座城。
这种人,当社畜一定也是那种天天只想着摸鱼的懒汉,说实话干什么都不会成功,只会对着屏幕当键盘侠一边YY一边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别人。
直播人群千千万,灵山成佛有几人?绝大多数不过是化为了取经路上的一块瓦砾而已。
有空刷过短视频的都知道,很多主播日复一日地卖力跳舞,却始终火不起来。别说白手起家的普通自媒体人了,就是已经有相当积累的也不一定就能火下去。
三年前,反诈老陈因连线主播宣传反诈的事迹火上了热搜,命运的齿轮就此开始转动,他从一位宣传反诈知识的普通民警,一跃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网红”。
反诈老陈的账号也一度爆火,单日涨粉高达181万,获赞超亿次。2022年4月,他高调宣布自己决定辞去公职,专注于公益直播,以一名普通人的身份继续从事反诈宣传。
然而,当他的身份从宣传反诈的民警转变为宣传反诈的网红之后,反诈老陈的人气开始一落千丈,他尝试拍短剧、出书、进行直播带货,效果都不尽人意。
今年年初,走投无路的他发布了一则求职视频,喊话全国公安让自己去做协勤或返聘,可想而知,这份诉求没能得到满足。
成也流量,败也流量,反诈老陈被流量捧上了高峰,也因此跌落低谷,在近期一档名为《寻找特别的你》的纪实节目中,面对镜头的他一度悔恨落泪,直言当年辞职是一时冲动,没看透自己,更看不起现在的自己。
抓不住流量的现实让反诈老陈悔不当初,他做梦都想回到过去,重新当一个普通民警,“我在梦里我现在是个协警,我的梦想是我在转正。”
不错,做直播当网红是有草根逆袭的机会,一朝成名就可以挣到普通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如果眼睛只盯着看这些成功者,确实可以说什么读大学不如干直播。
可是,脱离了概率谈梦想,不过是扯蛋刷流氓。泱泱大国从事直播自媒体想一夜爆红的何止千万,而爆火成名的恐怕数都数得过来。
如果按比例计算成功概率,或者把大学毕业和草根网红的总收入除以总人数,相信只要是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不难得出哪条路更安全、更稳妥、性价比更高的结论。
又何况读书受益一辈子,网红又能红几年?
至于国家是否应该出手,我个人觉得还是尊重市场自身的规律比较好。我也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比如法国已在近日将“旨在打击网红的诈骗行为”的法案正式提交国民议会,未成年 “网红”工作需经批准,医疗等内容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新法案,网红的具体商业行为必须要遵循《消费法》和《商业法》准则,不得违背法律。他们与广告商的合作受到严格限制,酒精饮料、理财产品和体育用品的宣传视频都将受到格外严格审核,同时网红不可在社交网络上宣传医疗整容项目。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曾在2021年9月份宣布,网红今后打广告必须公开。德国法院要求那些为产品或者服务做有偿推广的网红,必须对广告类帖子进行明确标注,“广告必须要公开透明,而且要和其他内容区分开。不能用软广告的形式来推销产品。”
意大利制定了关于编辑或营销内容的规则;在比利时,未明确标明商业性质的广告可能构成犯罪,因为它被视为具有误导性的商业行为;英国的法律明确了网红KOL和合作伙伴全面遵守消费者保护法,并受到英国广告实践委员会的监督。
老逵认为,网红原则上应该接受与传统媒体一样的“广告规则”,以规范他们的商业推广行为(当然也要考虑其特殊性)。但是除了必要的法律规范和税务监督外,政府不应该仅仅因为他们是“网红”,就过多介入他们的正常商业活动,更不应该轻易作出道德评判。
只要不违法,不管是当网红还是去考公,在非公共领域,请尊重个人选择的自由吧。更不要“恨人有,笑人无,嫌你穷,怕你富。”
至少在当网红这条车道上,除了每个人的自身先天条件不同外,我们还是基本成功实现了众生机会平等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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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学双硕士毕业,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忙时搬砖,闲暇写作。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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