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告——《关于启动公转商贷款和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的通告》。
截至2024年10月29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为96.04%,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满足缴存人正常的提取、贷款需求,根据《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厦公积金管〔2021〕1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应急预案》(厦公积金〔2024〕63号),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市启动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业务,并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管理、轮候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可自愿选择公转商贷款,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业务网点申请。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计划管理、轮候发放,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于未选择公转商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轮候发放;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一)根据《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厦公积金管〔2021〕1号),缴存人申请公转商贷款,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偿还贷款;公转商贷款存续期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与公积金贷款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向受托银行贴息。缴存人申请公转商贷款与申请公积金贷款无差别。(二)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业务网点可以受理公转商贷款,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正在推进相关工作,若有新增公转商贷款受理银行,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对外公布。而关于商转公的消息,今年6月官方就已经官宣厦门公积金启动商转公!泉州商贷政策经过几个轮次的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的利差进一步收窄。尤其是对于二套购房者来说,商业贷款的房贷利率甚至比公积金贷款更低。申请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三套及以上:不予批贷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首套房:5年以内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年利率为2.85%;
◉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2.775%和3.325%。
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024年6月18日起,泉州市商贷可享公积金逐月还贷。目前支持省内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纯商贷(除厦门外)参与“公积金冲还贷”,待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异地缴存职工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享受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无需再提供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
缴存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参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在解除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后,次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积极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市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