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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秩序,保障学生健康与安全,1月6日,双凫铺市监所在局商信科指导下,联合属地政府应急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展开全面检查。此次行动重点聚焦合规经营、食品安全、价格收费、消防安全等关键领域,旨在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托管环境。
法条链接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宁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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