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证监会发布的自2019年至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中披露的会计准则执行和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今天跟大家分享关于收入的相关问题。
1.未恰当识别履约义务并计量收入
2.对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理解不正确
3.对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不正确
4.项目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业务经济实质
5.未恰当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6.质量保证会计处理不正确
收入问题监管口径
1.未恰当合并合同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
2.未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并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3.未正确判断能否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
4.未恰当计量履约进度并结转营业成本
5.未恰当对合作建房后低价租回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未恰当识别暂定价格销售安排是否属于可变对价
2.未恰当区分重大融资成分与预期信用损失
3.未恰当核算物业出租方收取租户的水电费
1.不恰当确认存货销售收入
2.未恰当确认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产生的收入
3.未恰当确认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款项
4.未恰当处理可变对价
5.未恰当确认支付给代理人的款项
6.未恰当处理销售商品过程中与运输活动相关的支出
7.未充分披露新收入准则相关信息
1.未正确处理质量原因导致的销售扣款
2.未正确核算从供应商收到的返利
3.对合同负债的重分类调整金额不正确
资料来源:财能无界
组稿制作:谢朝喜
责任编辑:李前
内容审核:王涛
转自:财务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