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西省侯马市交通局发出公告,宣布,在今年春节期间,也就是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七,当地出租车的起步价,从5.5元,上调到10元。
也就是说,侯马市政府允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涨价了,这还是开天辟地第一次。原来的那些年里,侯马出租车,过年是不允许临时加价的。
其实,最近,我国很多城市的管理部门,都宣布,让当地人出租车春节期间运价临时上浮。
比如说,江苏连云港市,2025年1月28日(除夕)零时起至2月4日(正月初七)24时止,出租车在现行运价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趟次加收5元。
吉林省梅河口市,2025年1月28日0:00起,至2月4日24:00止,出租车每拉客一次,计价器外加收5元。
安徽省蚌埠市,1月28日(除夕)零时至2月4日(正月初七)24时(共8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假期实行临时加价,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收3元。
湖南邵阳市,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除夕)零时起至2月4日(正月初七)24时止,执行现行运价标准打表收费基础上,每车次表外加收人民币5元。
广东省珠海市在2025年春节假期期间,巡游出租车的运价将采取临时浮动政策,实施从每车次额外加收2至10元的浮动运费。具体为: 如果计价器显示金额为25元,则加收4元,最终应收29元。 而当计价器显示金额为60元时,将增加10元,最终应收70元。
浙江省宁波市,从1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2月4日24时,也就是除夕至正月初七,宁波市巡游出租车每单将加收10元春节服务费。 • 湖北省荆门市,从1月28日(除夕)0时起,荆门城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每趟次加价5元。
这些城市的出租车春节期间运价调整,看似只是简单的价格上浮,实则蕴含着复杂的供需关系和从业者的现实需求。对于乘客而言,多付的这几元钱或许在心理上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换个角度看,春节期间,当公共交通运营时间调整、频次减少,出租车成为出行刚需时,司机们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街头巷尾奔波服务大众。这临时加价的背后,是他们牺牲个人时间、承受更大工作压力的付出。
从城市运营的角度,合理的运价调整有助于维持出租车行业在春节期间的正常运转,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若一味维持原价,可能会出现司机出车意愿降低,导致打车难的问题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