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挂靠经营”含义的复函

文摘   2025-01-13 15:33   河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挂靠经营含义的复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予以明确界定“挂靠经营含义的紧急请示》收悉。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所称“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权〉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挂靠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行为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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