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一定要搞明白越权与失职的尺度

文化   2024-03-07 22:58   陕西  


本文摘选自图书《现代领导智谋》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了第六》)

译:孔子说:“中庸作为一种道德,可以说是最高的了!可惜人们少有此德已很久的了!”


感悟一点

中庸是孔子提倡的最高道德,指一切言行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认为“过犹不及”,即过头和不及,同样不好,只有无过无不及才是好的。不越权还不够,不失职也不够,要两边不侵犯领导同时又把自己的本取工作做好。光把自已本分工作做好其实是不够的,因为这只是尽本分而已。一方面把自己的本分工作做好,一方面再顾虑到领导的感受,你就有前途了。作为领导者,既要大胆负责,敢于用权,但又不能越权行事,尤其是不能居功自傲,违抗命令。

在中国古代有个“昭侯酒醉”的故事:

韩昭侯酒醉睡着了,典衣(专门管衣服的人)不在,典冠(专门管帽子的人)怕昭侯着凉,拿衣服盖在昭侯身上。昭侯醒来,十分高兴部属对他如此关心,问:是谁盖的?左右答:典冠。昭侯因越权而处死典冠,因失责而处罚典衣。

昭侯酒醉的故事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包含了很多深层的问题。韩昭侯酒醒后来很高兴有人为自己盖了衣服,但是一知道这件事是负责管帽子的官员做的,马上就转喜为怒。最终,他以越权之罪将其处死,同时也处罚了失职的管衣服的官员。

所谓失职就是该做的工作没有做,而做了不该做的工作则是越权,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无论古今,也无论在哪一个组织中,任何人一不小心就会失职或者越权。


典冠可以说是个倒霉的人。首先,他不能不给昭侯盖衣服,因为当时在场的其他人中,他的职位是最高的,如果事后追究责任,他一定在劫难逃。

其次,如果他盖了衣服,就成为越权。现在有许多“职务代理人”,他们名义上有代理职务的权力,实际上根据事情的大小,其权力也是可大可小的。虽然职务代理人有名无实会影响工作,但是一旦自作主张,就可能构成越权。

所以,做事要很谨慎,不要大意。在这个问题上,典冠应该马上想到“如果我去做,昭侯一定会怀疑我的动机,而且没有人会证明我的清白;如果我不做,又很明显地说明我不关心昭侯。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典冠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找别人去做这件事;谁做了当然由谁负责。当然,被叫的人肯定会推辞。不过在经过你和他的一番推让之后,衣服肯定会盖在昭侯身上。这样,等昭侯醒过来询问时,左右肯定会告诉他是你让他盖的。这种做法会证明你们彼此的动机都很纯正,当然双方也都会获得奖励了。

作为领导者,首先一定要很有原则,不管是对亲信还是对一般人,这个原则都是不能破的;其次越是靠近你的人越是要严格要求,否则就乱掉了。如果越靠近领导的人要求越松,那天下就大乱了。要么你不要靠近我,你要靠近我,你就要做别人的表率,这样才行。

所以做一个领导者,要处罚就先处罚身边的人,而不是处罚其他人。典冠担心昭侯着凉,好心好意把衣服盖在他的身上,反而招来杀身之祸,无论从哪一种角度来看,似乎都令人心生恐惧,不敢多做事。典冠如果存有这样的心理,干脆不闻不问,反正事不关己,何必操心。结果呢?势必遭遇同等凄惨的恶果。这种“左右为难”、“东也不是,西也不是”的困境,是随时随地都可能遇见的情况,想逃也逃不掉。只有勇敢地面对,想办法化解,才是唯一的办法。化解问题与解决问题也有所不同。解决不过是公事公办,不必计较太多,做了就是。化解则是竭尽心力,先要设想对方的感受,以及可能产生的情绪反应。不管做什么事,动机纯正是首要的条件,一旦引起怀疑就会百口难辩。因此不要等到危机四伏时才来动脑筋,而是凡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处置可能会引起哪些怀疑,尽量事先加以避免,这是自己获得安全保障的有效方式。典冠非解决问题不可,否则责无旁贷,一定要受处罚。但是对于可能引起的怀疑,也同样非化解不可,不然害得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倒了大霉还得不到同情。既不失责,也不越权,是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自勉的。能够具备这样的素养,自然就会化解两难的障碍,从而也就不可能“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了。




正确运用职位权力

领导者有一定的职位,一定的职位赋予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叫职位权力。但是,这种职位权力时有错位现象,出现实际权力和职位权力不相符的情况。领导者的实际权力超越职位权力的现象,叫做“越权”。“越权”,既有范围上的“越权”,也有使用上的“越权”,即滥用权力。所以领导者要正确地在越权与失职中寻找平衡。

(1)不该决定的问题,不可擅自决定:

领导者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决策。决策,简言之就是作出决定。一个组织单位内有着基层、中层、高层等不同层次的领导者,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作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决策。比如在一个阶级中,基层、中层和高层不同的领导者所解决的问题就不同。基层决策主要解决作业任务中的问题,中层决策主要是关于安排一定时期的任务,高层决策要解决的是关系全局性的以及与外界有密切联系的重大问题。不同层次的领导者,应该只决策本层次工作中的问题,如果决定其他决策层次的问题,就是“越权”。在正副职领导之间,也常常发生“越权”现象。正职领导者对全面工作负责,副职领导者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正职领导往往抛开他的副手、作出一些应由副手作出的决定;而副手也常常有应该请示正职领导而不请示,擅自决定问题的现象。

(2)不该管的事情,不可插手管理:

领导者应该做领导者该做的事。而不少领导人喜欢管事,对下属,甚至对下属的下属的工作,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满意;这也不行,那也不对;在这里挑剔一番,在那里指责一气;立一通这样的规矩,定一套那样的做法;指点指点这儿,提醒提醒那儿。在这样的领导人眼里,别人干什么都不行,唯有自己才是最有事业心、责任感的。这样的领导者总是企图把别人装进自己的模子里,重新浇铸得跟自己一模一样。他管的倒不一定是“闲事”,只是他把许多无足轻重的事看得太重要。这样的领导者以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责任感,什么都要求至善至美,完美无缺。于是,这里怕坏了,那里怕赔了,什么都去管。在他看来,什么“越权”不“越权”,大家的事大家办,只要不出漏洞,事业不受损失就行。这是好心的“越权”者、事务主义领导人。

(3)不该执行的任务,不可越俎代庖:

领导者叫苦不选的就是“忙”。正当的忙是应该的。但是,对有些领导者来说,有很大一部分忙,是由于有许多工作不是领导者必须做的,而应该由职能部门去做。结果领导人越俎代庖,事必躬亲,不分巨细地去做下属具体管理部门的那些日常工作,陷入繁琐的事务堆中而不能摆脱。这样的忙,既是“越权”,又是失职。包揽下面的工作是“越权”;忙于具体管理而忘记了领导者的主要职责便是失职。如果只忙于具体事务,做自己职责范围外的事情,那么势必削弱了抓大事、抓战略、用人、决策等属于领导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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