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讲的是一个关于“人”的故事。这本出版于1943年的极致宣扬个人主义的小说,直到今天在美国仍然有着两极分化的评价。作者的主张和睿智通过主人公展现得淋漓尽致,也像主人公一样,无需任何人的评价,甚至不需要理解。
霍华德•洛克是一位20岁建筑学肄业生,大学期间无法附和学校的教学内容,毕业前夕被开除,虽感激教授大费口舌的劝解,但依然坚定地跟随自己内心的召唤肄业离校,对所有人都极为看重的毕业证毫不在意。
出了校门,找到一直崇拜的卡麦隆事务所,开始从事现代建筑设计之路。他有异于常人的坚定和自信,极度否定对经典的、陈旧的建筑照猫画虎,否定抄袭,尤其是在建筑上“引经据典”。这种状态很快让他成为热衷于参与设计和建造“不伦不类”的建筑的人群嗤之以鼻的狂人,被排挤到社会边缘,成为纸媒泄愤的对象。他被认为是大众审美的背叛者,建筑行业的耻辱。同时,他的同学吉丁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极快速达到事业巅峰,殊不知吉丁每一步的成就都是从洛克的恩惠中得来,洛克无谓地施舍设计给吉丁,给他照猫画虎的图纸上做点睛之笔,帮他光鲜亮丽地过活。故事最后,洛克承认自己害了吉丁。
与洛克统一战线的人有前老板卡麦隆,情敌盖尔•华纳德,最后成为成就洛克的最大业主,爱人弗兰肯•多米尼克,雕塑达人马纳瑞等等。
卡麦隆对现代建筑的认识非常深刻,对建筑行业未来走势抱以很高的期望,对洛克亦师亦友,极尽所能的培养和爱护,但很遗憾他超越时代太早,不能被深信集体主义的群众理解,他设计的房子能建成的寥寥无几,最终因生活落魄而离世。但卡麦隆仅有的作品却非常独特、优雅地矗立在纽约城市内街,隐隐散发着现代建筑之光,感召力十足。
多米尼克与洛克之间的爱,因为东西方文化巨大差异,在我看来有些极端。多米尼克一直宁愿洛克的设计建不出来,因为忍受不了业主不懂他的房子,忍受不了进入建筑的人太过俗媚,拉低洛克设计的价值。而洛克也认同多米尼克因为爱他而做的很多事,甚至从不劝她的自我牺牲。因为洛克是极其纯粹的“个人主义”。小说末尾,洛克在庭审现场大段的独白,诠释了“个人主义”的要义就是自我认同,所以他从不妨碍任何人做任何事。
华纳德是与洛克最具有相同价值观的人,对自我主义有深刻的认识,他从事媒体报业出版行业,发行着全美最权威、也是发行量最大的报刊。他崇尚自我意识,却在追求表象和物质财富中自我迷茫,在遇到洛克后,对他表达了毕生的喜爱、崇敬,甚至愿意抛弃一切去认同洛克,直至愿意倾其所有让洛克设计建成“华纳德大厦”。
小说里还有一个人物,埃斯沃斯•托黑,他跟吉丁一样,是站在洛克对立面的重要角色。他们代表各个时代社会上最多的一类人,这些人相互捆绑,没有自我,信奉集体主义。吉丁是洛克的同学,但更可悲的,是托黑的傀儡,随他摆布 。他们互吹互捧,相互引导,深陷其中,生命因此而获得巨大的安全感。托黑是极其腹黑的集体主义引导者,他先给大众洗脑,反过来再顺从大众舆论对他的敬仰,以抬高他的价值。
吉丁这个人物从众、信奉集体主义,他心一点都不敢鄙夷洛克,对他非常敬仰甚至恐惧,对洛克的认同毫无保留,甚至能鼓起勇气在法庭上为洛克辩护。吉丁两边摇摆,是一个矛盾体,既死心塌地地顺从于集体主义,又对个人主义充满向往,但终究没有实力去追求和成就“自我”。
洛克对吉丁和其他任何站在对立面的人,从没有起伏的心情变化,他把所有情感都投注在建筑设计的事业中,他是个人主义的极度信奉者,从不伪善,明辨是非,在逆境和苦痛中坚持磨砺,他没有一次背叛自己,没有一次为了迎合社会不同阶级、迎合业主、迎合大众,而逃避、追捧或顺从。他把自己设计却被别人篡改而建完的政府投资给贫困人群的居住楼炸毁。他在法庭上说:社会的进步不是靠从众,不是因集体的智慧,而是每一个敢于与众不同的个体。 每一个伟大的进步,最开端的智慧都是源自个体的表达、坚持和创造,这是一定在集体主义之前、顶端的,是驱使人类的源动力,是最纯粹清澈的源泉。
洛克两次站在法庭上,第一次一言不发,因为谁都叫不醒假装沉睡的人;第二次为了不可摧毁的“自我认同”,终于绝地反击,做了振聋发聩的自我辩护,让站在对立面的人们鸦雀无声。
创造者注定孤独,也不孤独;孤独在于无法被大多数人理解,而不孤独在于,创造者面对大自然有一种无法言表的沟通方法,与志同道合的人也可以更有效率的相互理解。
洛克对于无法理解自己的人保持一种怜悯式的平静,不论经过怎样的诋毁、挫折和痛苦,都以一个殉道者的姿态泰然处之,以自己的方式解决。创造者所做的是世人无法做到、无法理解的事,又非常清楚自己所做事情的必要性。
创造者唯一要做的,就是坚定地完成自己的使命,平静或激烈,都是一种极致的绽放!安·兰德的这本书,让我们能够感受到一个,或许我们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理解的绚烂生命。
《源泉》一部难得的“思想”,如果你的价值观动摇了可以读它,如果你的坚持松动了可以读它,如果你怀疑一切可以读它,如果你是自由主义可以读它,如果你是集体主义可以读它。如果你从不思考没有思想,你不要碰它!
洛克是一个偏执狂,与全世界对抗,但他是黑暗里的一束光,是普罗米修斯盗取的火,是亚当摘下的智慧果。这本书告诉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才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因为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气,需要一颗坚定的心。 你用多长时间阉割自己,就给自己同等的时间去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