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体系第六期第六讲“起草、审查合同中的几点注意事项”顺利开展。本次培训由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姜彪主讲,事务所副主任郑颖主持,事务所实习人员及部分青年律师积极参加。
培训前,姜彪律师向与会律师讲述了他的律师执业历程,并分享了他在执业过程中起草、审查合同的一些宝贵经验。
培训中,姜彪律师首先指出合同审查业务对开展律师业务的必要性。随后他结合事务所张海燕主任独著的《合同审查思维体系与实务技能》一书,提纲挈领地阐释了起草、审查合同的核心目的——促进交易与防范风险,并从“起草、审查合同的步骤”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两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详尽讲述了合同审查业务的注意要点。
在讲述起草、审查合同时,姜彪律师指出需注意交易模式、合同结构、合同条款与文字符号四大因素并逐一进行展开。他提出,律师应提炼合同交易模式并判读交易合法性,同时保证合同结构目的的齐备与逻辑性,具体方法为由大及小。对于合同的文字符号,通常容易被忽略,需格外留意,具体应做到使用法言法语、使用封闭性表述、指代明确、表述无歧义以及合同前后的统一与规范。而在讲到合同条款审查时,姜彪律师对主体条款、标的条款(主要内容)、质量条款、权利义务条款、支付条款、违约条款及其他程序性条款等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并提出应逐条审查,确保合同具备可操作性与合法性。
培训最后,姜彪律师进行了合同审查示例分享,切实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结合,便于理解吸收。
本次培训不仅加深了与会律师对合同审查业务的认知和探讨,也使大家更真切的感受了合同审查业务的难点与要点,令人受益匪浅,引人深思,对于律师实践业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