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南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摘   2024-11-18 22:53   江苏  

河南省科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国科学院河南分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021年12月28日,重建重振的河南省科学院揭牌运行,标志着河南省科学院这艘河南科研“新航母”扬帆启航。河南省科学院致力于打造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的新型研发机构、贯通产学研用的科研实体、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式创新平台、集聚一流创新团队的人才中心、与中原科技城和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三位一体”融合的创新高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南省科学院秉持“家国、自信、卓越、精进”的院训,不断在科学高峰上攀登,勇于摘取“皇冠上的明珠”,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省科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为副组长,院本部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省科学院内设机构工作人员8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河南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科研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宜办理人员流动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4.“年龄”表述中“*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含”。

5.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henan.gov.cn)、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nskxy.com/)发布。

本次招聘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在省科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371-65750052

0371-65853983

0371-65727623

0371-65750069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71-61612719。

六、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8日17:00。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hnrsks.com/),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二)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放弃参加考试或缺考的,已缴纳考务费不予退还。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2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闭卷书面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nskxy.com/)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者自行查看。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在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nskxy.com/)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公示、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henan.gov.cn)、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nskxy.com/)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371-6595690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072

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 0371-6572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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