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代表水利部在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淮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8.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水利部淮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就业推荐表以及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专利等有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荣誉的材料,通过发送邮件或校园宣讲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线上报名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请关注有关高校招聘网站了解详情。现场报名可在相关高校校园宣讲会结束后当天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应及时对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截止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查证属实后,将取消参加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或进行补招,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三)校园宣讲和面试
淮委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校园招聘工作组,于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到武汉、合肥、南京等地高校开展校园宣讲工作,现场接受报名和咨询,考生可通过有关高校招聘网站了解详情。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理解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及岗位匹配情况,各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人选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淮河水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合格的,各招聘单位在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公示前主动放弃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的,由委人事部门商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有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联系电话:陶老师0552-3093670,陆老师0552-309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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