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遥感】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13 22:29   江苏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水利科研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我厅部分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5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2025年11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2025年11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2025年11月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2025年11月3日18:00。

报名结束前,招聘单位到有关高校开展招聘活动时,应聘人员可以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一起考核。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日),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组织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2025年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新引进人员实行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1.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6338560,联系人:刘小慢。

2.江苏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6338310,联系人:乔荍。

3.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5-86338411,联系人:汪晶。

4.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咨询电话:025-86338632,联系人:姜科。

(二)江苏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5-86338170

联系人:卓晓琪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水利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68090、86338474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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