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20 23:40   江苏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研究职能涉及全省农业36个学科、73个领域,是全省规模最大、农业科技资源数量和质量居全国农科院前列的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经过多年发展,我院围绕省农业资源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了种质资源利用、杂交稻育种、蔬菜育种、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研制、动物疫病防控等国内外领先的传统优势学科,培植了高山蔬菜、甘薯、茶叶、家畜、蚕桑、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学科,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当场评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 10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2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三)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89899 (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 (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59101950 (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人事科)

027-87785557 (湖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农业规划设计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 (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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