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涉及岗位27个,拟招聘6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留学回国人员”)及符合条件的2025年出站博士后(以下简称“出站博士后”)。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6.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
7.出站博士后及留学回国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出站博士后为非在职博士后,须按时完成出站答辩手续。博士后落户工作由博管会统一组织安排,拟聘出站博士后须符合博管会落户条件;
9.已回国不满两年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岗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
10.拟接收国内应届毕业生要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在读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有社会保险缴纳、退保记录;
11.符合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新进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及我院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岗位信息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简介》(附件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注:岗位名称为企业研发的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我院下属企业工作,按企业员工进行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2:00至2024年12月5日12:00。
2.报名方法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统一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报考,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我院确认报名资格。
招聘学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招聘学位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院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1.笔试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集中电子化考试的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计划在2024年12月中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5:1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学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近亲属从业有关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查询单》查询记录(网页查询界面),可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应聘人员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环节包含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面试成绩按10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岗位体检考察人数和拟聘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可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集体体检,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环节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我院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我院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
报名咨询电话:010-68786265(工作日 8:30-17:00)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06655(工作日 8:30-17:00)
监督受理电话:010-68786236(工作日 8:30-17:00)
邮 箱:skyrc@iwhr.com
来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水科院人事处
邮 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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