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女子在出租屋偷会情夫,被老公逮个正着,女子跳楼摔成10级伤残,出院后把老公告上法庭,索赔40万。
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吧!
1. 案情回顾
陕西渭南,赵先生和妻子李女士因工作原因常年两地分居。李女士以加班方便为由,在外租了一套房子。赵先生最初并未在意,还帮她支付房租,并搬了一些家具。
然而,随着李女士在出租屋过夜的次数增多,赵先生心中的不安逐渐加剧。“她…她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人?” 这个念头挥之不去,朋友也曾提醒他要注意,但他不愿相信妻子会背叛他。
2020年3月的一晚,赵先生因找不到孩子的保险手续,来到了李女士的出租屋。他发现房门紧锁,屋内隐约传来男女交谈的声音,怀疑心态再次升腾,立刻打电话叫来了几个朋友。
“我怀疑…我妻子…出轨了…” 赵先生语气颤抖地说。朋友们劝他冷静:“兄弟,别冲动,先观察情况。”
赵先生不再犹豫,猛敲门,但屋内无人回应。怒火中烧的他拿起一块砖头砸碎窗户玻璃,跳进屋内并打开房门。
当看到妻子李女士和一名只穿内裤的陌生男子陈某时,赵先生怒火爆发,立刻冲上前打了两人几个耳光。“你…你竟然背叛我!” 他怒吼着,声音颤抖。
朋友们急忙劝阻,并将陈某控制住。赵先生看着妻子脚部被玻璃划伤,心中又满是心疼和自责。“我去给你买创可贴。” 他低声说道。
就在赵先生下楼买创可贴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李女士趁大家不注意,突然从三楼阳台跳了下去。
“啊!” 朋友们惊呼一声,急忙跑下楼。李女士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赵先生立刻拨打120,李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
李女士虽然保住了生命,但全身多处骨折,经过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21天,医疗费超过20万元。随后,她将赵先生和他的朋友们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元。
2. 法律分析
一审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决赵先生承担7.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他的三个朋友各承担近2万元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李女士自行承担。
赵先生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赵先生等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赵先生是李女士的丈夫,但这并不赋予他随意闯入李女士出租屋的权利。李女士对出租屋拥有独占使用权,赵先生未经允许强行带他人闯入,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此外,赵先生等人的行为还对李女士造成了人身损害。尽管李女士在婚姻中有出轨过错,且其跳楼行为是她自己的选择,但赵先生等人的非法侵入和殴打行为,直接导致李女士情绪失控,做出极端决定。因此,他们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表示:“捉奸不成反赔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女的也真是的,为什么要跳楼呢?太不值得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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