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因癌症去世,生前为妻子和儿子留下300万存款。然而,妻子料理后事时却发现这笔钱已被婆婆全部取走!婆婆还声称:“我有遗嘱,这钱是我儿子留给我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吧!
01 案情回顾
湖北武汉,周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周先生被诊断出癌症晚期,医生说即使积极治疗,希望也很渺茫。
看着病床上日渐消瘦的丈夫,李女士心如刀割。周先生也不想再拖累家人,他拉着李女士的手,虚弱地说:“别再治了,太花钱了…我不想…走的时候,还给你们留一屁股债…” 李女士泪如雨下,紧紧地握着丈夫的手,泣不成声。最终,她尊重了丈夫的决定,放弃了治疗。
自从周先生决定放弃治疗后,周先生的母亲王老太太经常带着小儿子过来探望,嘘寒问暖,显得非常热情。
周先生去世后,李女士强忍悲痛,料理后事。处理完一切,她才想起丈夫生前省吃俭用攒下的300万存款。她拿着丈夫的银行卡去取钱,却发现里面的钱一分不剩!
李女士找到婆婆王老太太,询问存款的下落。王老太太却理直气壮地说:“钱是我取的,我有我儿子的遗嘱,这钱他都留给我了!” 李女士顿时懵了,她从没听丈夫提起过立遗嘱的事。
“这不可能!” 李女士激动地说,“我老公怎么可能把钱都留给你?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和孩子了!”
“怎么不可能?” 王老太太拿出了一份打印的“遗嘱”,“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
李女士仔细看了看那份“遗嘱”,感觉很不对劲。丈夫的字迹她再熟悉不过了,这份“遗嘱”上的字,歪歪扭扭,根本不像丈夫写的!她怀疑这份遗嘱是伪造的,于是将婆婆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先说重点,这钱是周先生和李女士一起攒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真有遗嘱,婆婆也不能全拿走!
法庭上,王老太太拿出的那份手写“遗嘱”,签名模糊不清,日期也写得不清楚。更重要的是,王老太太没有办法证明周先生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签署了遗嘱。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后,认为这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定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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