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这句根深蒂固的俗语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期望:子女将照顾年迈的父母。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的行为却令人深感失望,甚至令人心寒。
1. 案情回顾
上海,90岁的陈阿婆最近生病需要住院治疗,这让她想到了自己多年积攒的70万养老钱。一直由大儿子赵先生保管的这笔钱,成了她急需用上的救命钱。
几年前,陈阿婆的老房子拆迁后,她搬到70岁的大儿子赵先生家里住。起初,赵先生还算孝顺,照顾得也挺周到。有一天,赵先生对陈阿婆说:“妈,您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万一急用钱,您也取不了。您把钱交给我保管吧,这样更安全。”
陈阿婆觉得儿子说得有道理,便陆续将70万养老钱交给了他保管。她信任儿子,没想到他会背叛她的信任。
然而,当陈阿婆需要用钱时,赵先生却变了脸。他找借口不肯拿钱出来。“妈,您身体这么好,能活到一百岁,怎么会用这些钱呢?” “妈,您是不是记错了,我没拿您的钱。” 赵先生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她曾提议用这笔钱买块墓地,也遭到赵先生的回绝。
在医院里,陈阿婆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医生告知她还需要继续住院治疗。
陈阿婆让小女儿小芳打电话给赵先生,“赶紧把妈的养老钱送过来,妈要住院了!” 小芳焦急地对哥哥说。
“什么养老钱?妈身体这么好,哪需要钱!” 赵先生不耐烦地回应,完全不承认自己保管了母亲的养老钱。
小芳听到哥哥的回答,气愤得几乎失控。“你还是人吗?!妈现在躺在医院里急需用钱,你竟然说这种话!”
陈阿婆得知儿子的态度后,心如刀割,病情加重。“这可是我的救命钱啊,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不孝子…”她在病床上泪流满面,悔恨交加。
看到母亲如此痛苦,小芳无法忍受哥哥的冷血行径。她决定代替母亲,将哥哥告上法庭,讨回公道。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陈阿婆和赵先生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陈阿婆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她确实将70万元交给了赵先生保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本案中,陈阿婆将钱款交付给赵先生保管,赵先生也实际控制了这笔钱,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
作为保管人,赵先生有义务妥善保管陈阿婆的钱款,并根据她的要求返还。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保管合同的约定,也违背了基本道德准则,严重损害了母亲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赵先生返还陈阿婆70万元。赵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表示:“这儿子也太不孝了!70万养老钱都骗,简直是禽兽不如!”
“可怜的老太太,养了个白眼狼,希望她早日康复!”
老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尤其在大额转账时要保留证明,保护好自己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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