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房东:
首先感谢您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规范校外寄宿生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我校组织的多次校外寄宿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态度,我校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家长(监护人)首先要选择结构牢固、安全的房屋和遵纪守法、有责任心的房东,与房东签订合法、规范的租住协议。请勿租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1)属于简易搭建的彩钢房、板房、石棉瓦房等;(2)不符合安全、防火等标准的房屋;(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配合镇政府、学校、辖区派出所、房东签订五方协议。经常与房东联系(建议每周2 次电话询问),对孩子的校外生活时刻做到心中有数,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住宿期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防欺凌事件发生。
3.未成年学生、女生在校外租住,必须由家长陪护、监管。不能陪护的告诫学生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安全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家长需及时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
4.建议家长晚十一点至次日六点半之前陪同孩子住宿,教育子女按时回租住屋休息,不窜宿,不把非本租住屋人带进宿舍,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群聚过生日、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彻夜玩手机、不进入娱乐场所、不进网吧游戏厅,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适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告知房东经常查看住所电路、电褥子等设备是否完好,如若租住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排除,应立即搬出,以确保孩子安全。
6.对于校外住宿的女生群体,家长应给与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平时引导她们要专注自己的学业,正确驾驭自己的情感,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自尊自爱,教会女生受到伤害时如何自救或寻求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1.如收住学生寄宿,必须履行签署相应手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不得给学生提供周边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3.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
4.加强对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未经允许不准留宿他人,不准学生赌博、吸烟、酗酒、乱生火、乱拉乱接电线,防止学生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5.向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校随时反映寄宿学生情况。
6.放学后及时关注寄宿学生,对未按时回宿舍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7.寄宿生在寄宿地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房屋出租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根据事故情况,责任应由房屋出租人承担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责任;责任由学生承担的,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
1.教育孩子认真学习安全自救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要将学校所学的防火 、防触电、防人身、防煤气中毒、防范网络诈骗、反邪教等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要牢记火警119、匪警110和伤病急救120电话并且牢记自己家的具体地址和家人的电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获取紧急救助。
2.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秋季多雨,冬季风、雪、大雾天较多,路况复杂,如果遇到恶劣天气,雪多路滑,学生上学或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玩耍,按时离校和返校。
3.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要注意食物和饮水及环境的卫生安全状况,不喝生水,水一定要烧开之后再饮用,坚决杜绝垃圾食品。
4.家长(监护人)和学生要通报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在使用家电时发生触电事故,防止使用液化气时的泄露事故或火灾的发生。要定期排查用电用气用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破旧配件。
5.无家长陪护的校外寄宿生,如在寄宿期间生病,房东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以确保得到及时治疗,在校期间有事有病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校,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长和房东朋友们,监护人是筑起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风险,希望家长、房东朋友们重视,切实做好校外住宿各项安全隐患和意外风险的排查,认真履行孩子的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人身健康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守护好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永恒的心愿。
西和县第三中学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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