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三中开展“安全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文摘   2024-09-20 22:22   甘肃  

安全第一课——送法进校园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9月20日下午,洛峪镇副镇长胡熙、洛峪派出所所长王小成、洛峪交警中队警官王艳辉在明德讲堂为我校七年级全体师生带来一堂干货满满的“安全第一课”。德育处主任赵小雄作活动总结,校安办主任张广东主持活动。

胡副镇长就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作了讲话。强调校园及周边安全与学生上学和生活紧密相连,镇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特别是校外住宿生安全,要通过家长会或微信等途径围绕出行、住宿、食品及消防安全宣传安全常识。胡副镇长还强调学校安全事关学生生命健康,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交警队、学校等协同把教书育人和发展建立在安全基础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王警官结合学生日常出行深入讲解交通法规。强调学生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且不能嬉戏打闹,不能逆行,不可随意横穿马路。乘坐车辆要系安全带,骑电动车要戴头盔,未满 12 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不乘坐三无车辆,走路要靠右侧,不得在马路上追逐玩耍、逗留等。

王所长围绕防治学生欺凌从五个方面作了法律知识宣讲。一、他首先明确阐释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及认定的四个要素,帮助同学们全面认识欺凌的具体形式、表现以及欺凌人员的构成情况。二、深入剖析了学生欺凌中被欺凌者、欺凌者和围观者各自的危害及表现形式。分析了欺凌者将根据严重程度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以及刑事法律责任。三、对于遇到欺凌的情况,王所长教导同学们被欺凌后不要责备自己,要勇敢地向欺凌者说“不”,尽快离开现场并保持冷静。看到欺凌事件发生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评估当前情况,保护好自己,及时寻求帮助,缓和冲突,并积极给予支持。四、在网络欺凌方面,王所长介绍了网络欺凌的危害,教导同学们如果遭遇网络欺凌,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告,不可独自承受压力。若看到同学被网络欺凌,也不能漠视,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醒被欺凌者向学校报告等。五、王所长鼓励同学们学会控制情绪、恰当表达自己的观点、化解矛盾、换位思考,成为更好的自己,构建和谐的同伴关系。

最后,德育处主任赵小雄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安全无小事,无论是校园及周边安全、交通安全还是预防欺凌,都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健康成长。同学们要牢记胡副镇长、王所长、交警队王警官的教导,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做一名知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同时,要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为自己的学习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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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张广东               编辑 | 杨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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