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多项重要变化!

文摘   2024-12-03 05:30   江苏  


广州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升


11月2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推出系列住房公积金利好惠民政策,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通知》中明确: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将“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70万元和12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和160万元


二、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将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40%下调至20%,与购买首套住房一致。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四、提高对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力度


将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


五、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8岁。


六、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调整为在购房所在区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的可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认定。


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重庆

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件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四、延长贷款到期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成都

支持租房全额提取


11月14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针对“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重要调整。


《通知》中明确:


一、提取业务的支持


持卡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房屋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持卡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受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贷款业务的支持


凡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持卡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符合首付款规定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最高贷款额度、个人信用良好等条件下,其申请贷款额度可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限制。



贵州多地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一、贵州黔南州


11月21日,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中明确:


1.继续执行并优化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


延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执行时间及放宽支持范围。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2.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方式


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3.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黔南州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既有住宅所有权证的权利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出资部分。


4.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实行报账制每年可提取一次。缴存职工及配偶仅限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5.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租赁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缴存人可根据账户余额情况及个人意愿,自行选择每年、每半年、每季度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的租房提取总额。


二、铜仁市


11月27日,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


1.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1)提取条件:职工及配偶在铜仁市交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提取时限及频次: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额度及规则: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套自住住房一年实际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职工夫妻双方有多套自住住房的,12个月内仅限同一套自住住房提取物业服务费。


2.统一租房提取额度标准


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全市租房提取金额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2000元(含),每年提取一次,每次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夫妻双方承租多套住房的,12个月内只能就其中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提高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每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提高到18000元以内。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数量)。

来源: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51社保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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