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稽查企业水电费、原材料、固定资产!会计这些行为不要再有!

文摘   2024-11-30 05:30   江苏  
01

税务局稽查

水电费、原材料、固定资产

违法事实:
(一)产能与业务逻辑严重不符

1.产能与电量不匹配
从电力公司数据来看,该公司2023 年总电量仅能支撑生产473万米白坯布,可该公司全年申报货物数量竟高达5124万米,巨大的差距引起税务部门的警觉。

2.原材料情况异常
2023年四个季度资产负债表显示,该公司原材料金额持续走低且库存商品始终为 0。

3.生产辅料缺失
公司开具的发票涵盖浆染加工费、织造加工费等,但进项发票中却没有相应的染料和水费支出。
 

4.固定资产成谜
2023年度进项票无生产设备进项,资产负债表未列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没申报折旧,设备维修费用也不见踪影。

5.人工费用异常
公司银行流水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没有人工投入。

6.运费偏低
全年运费发票与企业所得税年报表申报的运输、仓储费相比明显偏低,物流环节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二)资金流异常

在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该公司与佛山市某公司先后多笔转款,形成资金闭环,这种资金回流现象,就像一个精心设计的“局,严重违背正常经济业务资金支付流程。

综合上述种种不合理情况,该公司在产能不足、缺乏主料、辅料和人工的情况下,向佛山市某财纺织有限公司开具10份浆染加工费发票,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02

税务局稽查,怎么查?

范围怎么界定?

一、“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金税三期或金税四期会——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之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三、“查”企业库存 

使用金税三期及金税四期,企业库存会进一步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被纳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五、“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以下情形: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工资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

以上这些均会成为税务局关注的重点。




03

警惕!

会计这些行为不要再有!

1.虚开发票。

2.虚列成本费用。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暂估入账、虚增工资、购买大量费用发票等。 

3.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社保、少报个税,不开票收入、不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4.粉饰数据以享受税收优惠。 

5.财务造假。两套账或多套账,少列收入或多列支出。

6.阴阳合同。将金额拆分多个合同,少开发票,从而达到“节税”。

7.利用空壳企业套利。没有实际真实的业务,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发票牟利。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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