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名市电白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增强我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区属国有企业人才的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研究聘用、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区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共18名。职位详见《2024年区属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即2024年8月31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两种对象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要求年龄18-35周岁(满十八周岁及198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9日。
2、报名方式: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mmdbgqzp2024),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信网可以自行打印)及相关的学位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见附件1)。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公示网”统一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资格审核
1、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不足人选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茂名市电白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按公告下载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报到证》;(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具有岗位对应的职业水平证书等。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公示网”统一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就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由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区国资局组织最终面试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自费)、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和调配的或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确定招聘对象后,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区国资局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企业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2024年区属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024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商业类国企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公告
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重大项目投资平台、重大项目融资平台、重点工程建设平台、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开发建设、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建设,形成房地产开发、资产运营、创投、新基建等多元化发展的新格局,是我市重要的龙头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其下属商业类子公司瑞安市幸福和美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商贸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市路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瑞安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星发城市设施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瑞安市国投集团下属商业类国企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12月9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瑞安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rarczp.com)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3日8:00至12月9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将先组织初试,再进行复试;如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则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其中初试、复试单独计算成绩,满分各100分,进入复试后不再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
(1)初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初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初试成绩将于初试之日当场公布。
2.复试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照进入职位岗位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复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行,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成绩即考试最终成绩,如考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职称证书级别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4)经招聘单位面试后研究认为若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档案内有无违纪、处分等异常情况;审查有无涉刑、涉黑、涉黄、涉毒及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审查有无失信等情况。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公示期结束至报到入职期间主动放弃入职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重新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四)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场用工性质,不具备国企身份。聘用人员被录用后,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需求、员工考绩等情况进行续签、辞退或不续签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有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 - 6688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