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成为绍兴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最优区的总体目标,潮起滨海特开设改革动态专栏,全面展示滨海新区改革最新动态、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着力打造更多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示范效应,助力滨海新区在新时代改革浪潮中勇立潮头、再创佳绩。
绍兴滨海新区聚焦全省首个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迭代升级人才政策“20条”,按照“实绩导向、改革攻坚、不拘一格、开放融通、强化招引、增量增值”为基本原则,力争把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浙江科技人才成果转移转化首位平台、长三角高水平人才开放特区、全国产业人才生态示范高地”。
坚持开放自由,打造人才队伍
一是推行柔性人才“区域互认”制度。迭代“区域互认”“柔性双聘”等共用政策,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和总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柔性引进人才担任首席科学家的,可享受“双聘制”政策。
二是实施新型人才“双向举荐”制度。迭代高层次科技人才公司法人举荐认定省级改革试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项目方和A-C类高层次人才每年各拥有1-2名高级人才(E类)举荐权。
三是创新“枫桥式”人才开放共建改革。鼓励以项目合作、联合培养等形式不定期引入海内外大院名校优质师生资源、头部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等优质人才,打造开放式人才共治平台。已累计认定法人举荐人才40名,“青年科学家免评审”、“高层次人才双聘制”等各类试验区特色人才109名,累计引育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约100名,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300余名。
秉承市场导向,招引人才项目
一是开展人才项目市场化招引改革。实施全生命周期市场化引才机制改革,授权国有人才公司以市、区两级现行招商引智等各类政策为上限,与项目方开展人才产业化项目市场化招引,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可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启动资助。
二是实施人才项目“绩效论英雄”改革。推行人才项目“以股转奖”激励措施。建立产业化人才项目“市场化路演+专家投行评审”机制,降低新招引人才项目参评资格及资金申请门槛,鼓励通过人才发展基金、国有公司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项目落户后根据条件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获得投资额度。
三是创新推出“腾笼换鸟”“民建公助”共建人才平台模式。鼓励民营资本利用腾退用地、闲置厂房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人才科创平台,同时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民建公助”的方式共建共营,高品质打造一批全周期的人才科创平台。新区现有共建研究院9家,现有“名士之乡”科创中心(筹)、滨海科技城等6个人才平台,为人才项目提供从孵化到中试再到产业化的全周期服务。
聚焦“三位一体”,改革人才制度
一是创新“教科人”大部制机构改革。按“大部制”机构系统集成“教科人”相关职能,打造“三位一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体制特色范例。
二是贯通“中高职、政园企”人才培养模式。扎实开展“3+2”中高职、“3+4”中本一体贯通培养改革并向下延伸,构建“中职打基础、高职做提升、政府给支持、园区搭平台、企业用人才”的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模式。
三是构建科技和人才项目互认互通机制。对入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支持;对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可“免评审”立项支持。
突出关键增值,优化人才服务
为保障各类人才在新区安心就业,安稳创业,安家乐业,新区为人才提供医疗、住房和家属增值保障等全方位的服务,解决人才来新区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一是创建人才住房开放式保障体系。为柔性人才推出“人才伙伴酒店/公寓”等特色政策。
二是深化人才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已成功与绍兴市立医院和绍兴二院等地方重点医疗机构合作共建“1+X”高层次人才诊疗服务中心,为D类及以上全职人才、人才企业高管及直系亲属提供专属性增值式医疗健康服务。
三是强化人才家属增值式服务保障。A-D类高层次人才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人才对应标准共同享受人才公共服务、租赁优惠、一站式医疗服务等。新区现已建成政府投资的人才公寓3处,共计4654套;在建政府投资人才公寓3处,共计2960套;其他投资主体建设人才公寓共计245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