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的思想观念,大力推进清廉西安建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西安发展的最强支撑。
“清廉西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全面呈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两措施一办法”的生动实践、亮点做法、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扭住“回访教育”关键点
护航敢为善为 创优营商环境
灞桥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王伟
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所向、高质量发展所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阐释如何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时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对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当前正是全市拼经济、稳增长的关键时期,市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两措施一办法”,既是对学用贯通上级精神的总结呼应,又是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中思考谋划的前瞻性决策。
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保持稳定的第一线、也是直面矛盾的最前沿。灞桥区处于西安市城乡迭代融合区域,信访维稳、城乡建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问题较为集中,不少基层干部想干事但又怕“出错”,开展工作时有较大的心理压力和思想顾虑。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理解他们的难、体谅他们的苦、打消他们的忧,抓住贯彻落实“两措施一办法”的主题主线,扭住“回访教育”关键点,积极主动开展澄清正名、精准监督工作,营造干部敢为、部门敢闯、企业敢干浓厚氛围,持续净化西安营商环境“生态体系”,让新质生产力迸发澎湃活力。
灞桥区纪委监委开展“暖心回访”
回访教育“祛心病”,激励干部苦干实干打造“兴商”环境
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难免会有失误、差错。为帮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信心,灞桥区围绕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创新推出“诊疗式”回访教育法,助力跌倒干部重鼓干劲、重回赛道。
➤ 访前精准“把脉画像”。我们梳理出107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教育对象,按照“谁承办、谁回访”原则,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根据受处分对象的处分类型、岗位特点、个性风格等实际情况,对回访对象进行“精准画像”,“一人一策”开展个性化回访教育。
➤ 访中坚持“两听三看”。专题印发《纪检监察参考》,通过绘制工作流程图,建立回访教育登记表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档案等,创建回访教育“依规模板”。各回访组对照模板开展“两听三看”,通过听回访对象所在单位与身边同事评价,看回访对象思想状态,工作表现与工作圈、朋友圈、社交圈方式,对回访对象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切实增强回访效果。
➤ 访后精准“追踪问效”。持续关注受访干部,对改正错误且担当有为、表现突出的,推动有关党组织向其交任务、压担子,引导其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工作实绩,为组织进一步培养使用提供重要参考,培树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正面导向。2023年以来,共有5名受处理、处分干部被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灞桥区洪庆街道纪工委向被举报人送达澄清函
澄清诬告“除疑病”,鼓励干部敢干愿干营造“亲商”氛围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印发《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的重要目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升级加码”的重要举措。灞桥区多次召开专题会、研讨会,在学习贯彻“两措施一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灞桥区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定程序、定对象、定方式,为澄清正名工作提供指引,给基层一线干部吃下“定心丸”,重塑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使其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践行者、推动者。
➤ 多图表设计定程序。创新设计澄清正名“三表三书”,用“图表书”一体化形式,将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划分为4个方面25条具体细则,明确澄清正名标准化程序,把澄清工作固化为承办部门核查后的重要环节。
➤ 多部门研判定对象。建立由信访室牵头、承办部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配合的研判运行机制,对全区2024年以来查否的25件检举控告进行逐一审核,对被反映人所涉问题情节、所属单位政治生态、所涉事项可澄清性等内容进行分析,审慎确定澄清正名对象,提升澄清工作精准度。
➤ 多角度评估定方式。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了解其日常工作表现及性格特点,依据被反映人“客观画像”及“心理意愿”,制定相应风险评估预案和澄清方案,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为防止“一澄了之”,我们还与组织部门联动,及时将相关澄清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让实干者没有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已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灞桥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
精准监督“治未病”,引导干部巧干善干做好“安商”保障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代表西安形象”,正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所强调的,营商环境是西安市振兴发展全局面对的首要问题与主要矛盾,而政治生态与干部作风问题又是我们要解决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将监督预防“治未病”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通过风险预警、关爱提醒、监督预防等“组合拳”,及时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2024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02人次,占处理处分总人数的55.82%。
➤ 构建自上而下的督导机制。抽调专人成立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室,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置入“中央处理器”,统筹指挥、分解、细化全区营商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轮值制度》,增强“末端组织”协调性,集中派驻监督力量,攻克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点难点任务,让监督“带电”“长牙”。
➤ 构建预警提醒的问责机制。建立“考验性问责机制”,提前介入行政审批、涉企服务、土地规划、隐性债务化解、行政执法等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开展“预判式”监督,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佳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设置“问责考验期”,提醒后立即整改的免予问责,提醒后延期整改的诫勉谈话,提醒后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同时,倒逼职能部门提升服务意识,不断构建清朗营商环境。
➤ 构建对账销号的终结机制。紧盯领导干部“关键人”、放管服“关键事”,建立台账,深化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出借资金、“不吃公款吃老板”和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惩治党员干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吃拿卡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综合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编印《镜鉴》系列警示录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水平,全力服务保障灞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共排查梳理重点问题110条;推动解决各类民生问题305项;处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5件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制作:张静静
校对:李 蕾、李 娟
审核:李 楠